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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区块链破解开放式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难题

2018-03-27 《知识产权》杂志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18年第3期

作者简介:陈永伟,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研究员

本文受到社科基金课题“知识产权交易基本理论和运行机制研究(17BFX116)”的资助。

内容提要:开放式创新是当前企业创新的重要形式。这种创新形式可以让企业大幅提升创新效率,但也会带来一系列知识产权难题。由于其优良的特性,区块链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帮助企业破解这些难题,从而帮助开放式创新的顺利进行。但与此同时,它也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让区块链更好服务开放式创新,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加强制度与技术的协调。

关 键 词:区块链 知识产权 开放式创新

Abstracts:Open innovation is an important form for current enterprise innovation. It can greatly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innovation but will also generate som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blems. Because of its excellent characteristics, blockchain can help enterprise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o a considerable extent, thus helping the open innovation to proceed smoothly. Meanwhile, it will also bring about many new problems.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se problems and let the block chain better serve open innovation, we must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system and technology.

Key Words: blockcha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pen innovation

引 言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是企业生存的生命线。经济要发展、企业要壮大,从根本上都需要创新。在不同时代,创新的形式是不同的。过去,创新主要在企业内部封闭式地进行,从最初的创意产生、发明诞生到最终的产品的生产、营销都集中在企业内部进行。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这种封闭式创新的模式逐渐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开放式创新正日益崛起为企业创新的重要形式。

相比于封闭式创新,开放式创新让企业可以更好地整合内外部资源,让创新效率获得大幅度的提升。不过,在企业打开自身边界、加强与外部合作的同时,也会遭遇很多新的问题。其中,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困难可能是最令企业困扰的。一旦企业进行了开放式创新,“信息披露悖论”“反公地悲剧”、激励问题、不完全合同、知识财产流失等一系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难题就会接踵而来。受这些问题的困扰,不少开放式创新的项目在协商初期就宣告夭折。另一些项目虽然进入了实施,但也最终由于这些问题而失败,甚至原本相互合作的企业也因为这些问题而对簿公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解决好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难题,开放式创新就很难得以顺利推进和实施。

值得庆幸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破解以上难题提供了有力条件。由于其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分布共享、去信任化、开放、共享等优良特性,区块链技术可以在知识产权的确定、转让、估值和维护等领域发挥重大作用,从而帮助人们较好地破解开放式创新过程中所遭遇的知识产权困境。

在本文中,将对应用区块链技术破解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难题的前景进行一些分析,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简要讨论。除引言外,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开放式创新的一个简要介绍,将主要讨论开放式创新兴起的背景、开放式创新的特点以及开放式创新过程中遭遇的主要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第二部分对区块链技术的介绍,将重点介绍区块链技术的关键技术、重要特点,以及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前景。第三部分将对如何用区块链破解开放式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难题进行探讨。第四部分将对上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讨论。

一、开放式创新及其面临的知识产权困境

(一)开放式创新:概念、历史和优势

开放式创新的概念最早是由哈佛大学教授切萨布鲁夫在其专著《开放式创新:进行技术创新并从中赢利的新规则》一书中提出的。它指的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对内外部资源进行整合,从而提升创新效率的一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封闭式创新不同,开放式创新强调创新资源的跨组织边界流动。一方面,企业可以从外部组织吸收和获取优秀的创意和技术,实现外部资源的内部化;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将内部的技术对外商业化,实现内部资源的外部化。

从实践上讲,开放式创新模式的流行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在此之前,封闭式创新是企业创新的主要形式,创意的产生、研发的进行以及后续的制造、营销等环节都在企业内部进行。这一创新模式兴盛的标志就是企业实验室的崛起,包括帕洛阿尔托实验室、沃森实验室等一大批著名的实验室就是在企业封闭式创新的浪潮下产生的。

尽管封闭式创新曾一度为企业赢得了巨大的收益,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创新模式开始变得不再适应于现实的需要。首先,创新对于人力和资金的投入要求已越来越高,依靠单独的企业已经很难满足创新的要求。其次,人才流动的加速让企业对创新的控制力大幅减弱,这让封闭式的创新模式很难持久。再次,随着卖方市场逐步转向买方市场,消费者和供应商主导企业经营的时代逐渐到来,而封闭式的创新显然不能适应这一趋势。最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促使资源的流动更加有效率,以往沉淀在企业中的“死”创意、“死”技术可能在市场上获取丰厚的回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放弃原有的封闭式创新策略。在这些条件的促使下,突破封闭,转而寻找更为开放的创新模式就成了企业的诉求。与此同时,外部的监管环境也逐渐放松,欧美等国纷纷放松对于企业间进行联合研发的限制,这为开放式创新的流行创造了很好的外部条件。在以上内外因素的推动下,开放式创新逐渐兴起,成为企业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

相比于封闭式创新,开放式创新有很多优势。一方面,它可以很好地实现企业内外的资源互补,从而大幅节约创新投入,提升创新效率。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让企业更好地适应消费者、供应商等各类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从而让创新的结果能够更好地市场化。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实证研究证明,开放式创新可以有效地让企业创新绩效得到改善,让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可以通过这种形式的创新有效获利。

(二)开放式创新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困境

尽管开放式创新可以为企业创造可观的价值,但在实践当中却会遭遇很多问题,例如更复杂的协调、更高的交易成本以及更加困难的知识产权管理等都会困扰企业。在众多问题中,最麻烦的可能当属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在封闭式创新环境下,创新的所有流程都是在企业内部完成的,一般情况下,所产生的所有资产都属于企业。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是相对容易的。而一旦企业打开了边界,与外部的企业和个人一起分享交流知识、创造知识财富,那么问题就会复杂起来,一系列的问题就会随之而来。其中,如下几个问题是尤其需要注意的。

1.信息披露悖论(Disclosure Paradox)

开放式创新经常要涉及到企业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因此也就难免涉及到对知识财产的估价问题,这里就会涉及到所谓的“信息披露悖论”。这个悖论是已故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肯尼斯·阿罗提出的,说的是:发明信息的价值需要购买者了解信息之后才能确定,而一旦购买者知道了这些信息之后,发明就没有了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发明信息产生了转移,而发明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对价补偿。由于这一悖论的存在,权利人会倾向于把披露的知识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尽可能避免知识的外溢。显然,这样的做法是与开放式创新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在推进开放式创新的过程中,有必要先对这一问题进行破解。

2.“反公地悲剧”问题(The 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

“反公地悲剧”是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迈克尔·黑勒(Michael A. Heller)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由于在公共领域内存在着很多公共资源的使用障碍,从而导致公共资源经常会使用不足。我们知道,从经济学角度看,每一项发明创造都同时存在着私人物品和公共资源两种属性。作为私人物品,它要求能够得到排他性保护,在被人使用时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作为公共资源,它则要求能够获得更充分、更有效的使用,这两种属性之间就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对于每一个企业,出于盈利动机的考虑,通常会过于强调知识产权的私人物品属性。这导致他们往往会高估本企业发明创造的价值,从而阻碍其流动,这就导致了这一发明创造作为公共资源的使用不足,从而产生 “反公地悲剧”问题,对开放式创新造成障碍。

3.产权不清引发的激励问题

在创新的过程中,激励问题是十分关键的。只有处理好创新者的激励,让创新者的获取与其付出相适应,才能有效激发创新者的热情,最终产生更大的商业价值。在封闭式创新条件下,企业的创新研发过程相对独立,因此这一问题相对容易处理。但在开放式创新条件下,情况就要复杂得多。一方面,各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会有广泛深入的合作,其创造结果的产权归属就难以界定。如不能对此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就会对创新者的积极性造成打击。另一方面,对知识产权的质量和价值的评估是十分困难的。进行合作创新的各个主体之间对于某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定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会严重影响激励的合理安排,进而损害创新的绩效。

4.不完全合同问题

在企业进行开放式创新的过程中,势必要遭遇很多与其它企业、个人之间通过订立合同来达成合作的情形,在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遭遇到不完全合同问题的困扰。合同的不完全性可能来自很多方面,不可预料、不可证实、不可交由第三方强制执行等问题都会造成合同的不完全。当合同不完全时,就会给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留下机会,导致“敲竹杠”(Hold-up)等行为的发生。对于开放式创新,导致合同不完全的三方面因素都可能存在:一方面,创新的后果通常是难以预料的,合作各方也很难对后果达成统一的预期,因此合同内容中很难避免“不可预料性” 。另一方面,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商业机密和利益纠葛,有很多的合同的条款只有合作双方才能了解,法庭等第三方很难了解和证实,这就决定了合同必然存在着“不可证实性”,也很难被第三方强制执行。显然,这些问题都会对企业的合作带来巨大障碍,如果不予以妥善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开放式创新的效率。

5.知识财产的流失问题

知识财产是无形的,相对于实物资产更容易流失。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创造和拥有知识财产的人员需要与外部不断交流,这让企业对于知识财产的控制力大为减弱。商业秘密泄露,核心研发人员跳槽等现象会更频繁出现。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大幅增加了企业从事开放式创新的风险和成本。

二、区块链及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可能应用

(一)区块链:定义、关键技术及重要特点

所谓区块链(Blockchain),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由各节点参与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它由一个个的区块数据结构组成,每个区块上都包含了数据、时间戳、关联到上一个区块的信息以及相应的可执行代码。直观来说,它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公共记账技术方案,可以被用来验证、记录、存储、维护和传输网络中的交易信息。

严格地说,区块链并不是一种单一的新技术,而是多种技术的集合。它主要包括三种关键技术:分布式动态组网(P2P)、链式结构以及共识机制。其中,P2P已经是一种相对成熟的技术,主要功能是实现点对点的互联互通,目前在视频分发、文件下载等领域已经有较多的应用。链式结构要求组成数据库的区块保存前一区块的哈希值,这使得在修改某一数据的同时必须同时修改随后的所有区块数据,从而保证了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共识机制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它通过特定的密码学算法,使得参与系统的节点能够对新区块的生成达成共识。目前,常用的共识机制算法包括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简称PoW)、权益证明(Proof of Stake,简称PoS)、权益授权证明(Delegated Proof of Stake,简称DPoS)以及验证池(Validating Pool)等。

区块链的以上关键技术让其具有了如下的重要特点:

1.去中心化。区块链上的数据的验证、记录、存储、维护和传输都基于分布式系统结构进行的,主要依靠算法而不是依赖于某中心机构来构建信任关系。这就决定了区块链形成的信任机制是分散的、去中心化的。所有交易的参与者都可以自证并直接交易,而不需要依赖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信任背书。

2.不可篡改性。由于链式结构的存在,数据在录入区块链后很难被改动,这让区块链上数据的真实性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3.分布式共享性。由于采用了分布式动态组网技术,区块链可以通过点对点网络同步记录数据,从而实现数据的分布式共享。

4.“去信任”性。借助区块链的算法证明机制,人们在进行交易时无需建立信任,也无需第三方的机构介入背书。因为所有的交易都是对全体交易者公开的,一旦交易发生,整个网络都能观察和确认其交易。

5.开放性。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其他数据都是对全网公开的。网络中的任何参与者都可以通过公开接口查询相关信息,整个系统的透明度很高。

6.匿名性。由于所有交易者之间无需建立相互信任即可进行交易,因此他们都无需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这种匿名性让交易者的隐私得到了很好的保证。

区块链技术的思想最早是由中本聪(Nakamoto Satoshi)在其2008年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信息系统》中提出的。在这篇论文中,中本聪提出了创造一种全新货币系统——比特币的构想,而区块链就是实现这种构想的技术基础。目前,作为比特币运作的分布式记账平台的区块链系统已经稳定运行了近十年之久,其中记录了海量的交易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区块链技术的力量。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早已超出了比特币。例如,纳斯达克在2015年已经推出了区块链交易平台——NasdaqLinq,这一平台为投资者和企业家提供了一种直观的用户体验,让他们可以轻易地查询和审核资产的所有信息。又如,荷兰飞利浦医疗和Tieron公司展开合作,利用区块链技术完成病历信息的保存和应用。此外,区块链技术在支付清算、物流等诸多领域也有着十分广阔的应用。

(二)区块链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

作为一种重要的新技术,区块链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重要的应用前景。它可以让知识产权的注册、授权、追踪、保护、回溯、评估都变得更为容易,还可以为激励知识财产的生产提供有利的工具。

1.知识产权注册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等。这几类知识产权在性质上存在着不少区别。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而专利和商标则需要经过审查注册登记后才受到保护。

区块链在保护著作权过程中的应用场景是比较直观的。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可以在完成著作后,就通过区块链给作品加盖时间戳。由于区块链的开放性,全体使用者都可以比较容易地查找作品的最初创作者,从而确认其权利。同时,由于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因此可以完整地记录作品创作和转让的全过程,从而可以保证其有效回溯。

相对来说,目前区块链对专利和商标保护的应用所受的限制要多一些。由于专利和商标需要经过审核登记才能得到保护,因此基于区块链的时间戳目前只能作为一种辅助工具,而不能直接用来主张权利。不过,区块链的技术特征依然留下了很多想象空间——如果未来对于工业产权的审核和注册程序简化放松了,基于区块链的注册很可能成为注册工业产权的重要形式。在这种背景下,区块链在保护工业产权中的作用将会充分体现出来。

2.知识产权的授权

用理论上讲,产权是一组权利,各种权利可以分开实施。但在过去,由于技术上的复杂性,事实上很难对知识产权中的某项权利分开授权。以著作权为例,传统的著作权通常为两种极端,一端是“保留所有权利”,另一端则是“不保留任何权利”(即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目前,已有一些组织致力于对传统的著作权进行改进,让创作者可以“保留部分权利”。例如,非营利组织“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就尝试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授权形式及条款组合,创作者可与大众分享创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权利,却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权利。

区块链技术将大大便利知识产权的分开授权。借助以太坊(Ethereum)等底层系统,人们可以在区块链上很便利地记录某项知识产权的授权状况,并通过智能合约对其加以保证。

3.保密协议管理

保密协议是经常被用到的知识产权管理工具。合作的各方通过保密协议的签署,来建立可信的伙伴关系。不过,保密协议的管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很多时候它需要各企业间的法务部门不断磋商,往复交换相关文件,从而产生很巨大的交易成本。而如果应用区块链技术,问题就会简单很多,人们可以很容易查找到某项保密协议是否被签署。这会让交易成本下降很多,也会让企业节约很多不必要的成本。

4.知识产权使用控制

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企业经常需要对某些特定的合作者开放某些重要资料。这些资料可能涉及到重要的商业秘密,因而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此企业会希望将资料的开放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且完全杜绝未经许可的复制行为。这在过去是很难做到的,但区块链技术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实现这一目的。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容易追踪出访问过资料的人员信息,也可以在全网范围内甄别出资料是否有被复制。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企业对于资料的使用控制。

5.增强知识产权的可追踪性

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十分便利地对某项知识产权从产生开始的交易状况进行回溯追踪。这一功能可以帮助确认知识产权在当前以及历史的归属和变更,在遭遇产权转让和归属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6.实现知识产权的引用的可回溯

每一项知识都是在之前知识的基础上创造的,因此每一项知识产权都会有其引用的前序知识产权。引用的可回溯性不仅有助于人们在使用某项知识产权时可以更容易知道其来龙去脉,而且在遭遇某些知识产权纠纷时可以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7.帮助评估知识产权的质量

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经常要涉及到对知识产权质量的评估。以专利质量的评估为例:传统上,专利的引用状况是评价专利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由于引用本专利的专利的质量可能良莠不齐,因此这种评估方法很可能造成误判。现在,有不少方法对引用率评估法进行了修正。例如,一些研究中借鉴了Pagerank算法来评估专利质量。这种算法根据引用专利的质量对引用状况进行加权,通过“不动点定理”导出对专利质量的评价指标。虽然这种方法相对于引用率评估法有很大的改进,但它在评估某项专利时,需要所有该专利的引用和被引用状况。传统上,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但在采用了区块链技术后,由于每项专利的引用和被引用状况都是向全网络公开的,因此就很容易被获得。在与一些计算技术相结合后,对于专利质量的评估将变得十分容易。

8.回馈机制

借助区块链以及基于区块链的虚拟货币,可以构建相应的回馈机制,对创造、分享有价值知识和创意的参与人给予必要的激励。一方面,区块链可以很容易地追踪出全网络中每个参与者的具体贡献状况,这些信息可以被用作提供回馈激励的根据。另一方面,对于某一些项目,参与者可以发行代币的方式来为项目进行融资,融得的资金中的一部分可以用作对有贡献的参与人的激励。

三、区块链在破解开放式创新环境下知识产权难题过程中的作用

(一)区块链在应对“信息披露悖论”问题中的作用

解决“信息披露悖论”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合理把握对知识财产披露的限度,既要让一起参与创新的合作者可以对知识财产的性质有大致了解,又不至于泄露关键信息。对于一些不得不分享的关键信息,要保证这些信息不被二次传播。

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们做到这些。利用区块链,可以完整、便利地记录知识财产的各项信息,权利人可以自由选择对其中的哪些信息公开、对哪些信息予以保密。而利用区块链的可追溯性质,权利人可以清晰了解知识财产被查询和使用的情况,还可以在全网络中检测这项知识财产是否被复制和利用。这样,权利人对信息的二次传播行为就可以进行有效控制。利用以上这两点,“信息传播悖论”问题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合作者之间对于知识财产的分享和交换就可以更有效率地进行。

(二)区块链在应对“反公地悲剧”问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从根本上讲,“反公地悲剧”问题的症结还是产权界分的困难。正如前面所指出的,从理论上讲,产权可以划分为很多的权利,例如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等。要对产权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是十分困难的,而相对来说对某一项具体权利的界定则要容易得多。同时,对于不少企业而言,要对某项知识产权的整体进行交易、让渡会有很多顾虑,而如果交易、让渡的权利只涉及到其中的一项或者几项,那么需要考虑的问题就要少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可以对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利进行更为清楚的界定、划分,那么合作的各方就可以更为有效地对相关权利进行交易,知识财产的使用效率也会随之提高,“反公地悲剧”的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破解。

如前所述,区块链可以很清晰地对某项知识产权的各项权利以及其产生、转让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在保证记录不可篡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全网络公布。这就为对某项具体权利进行交易奠定了技术基础。借助区块链,合作进行开放式创新的企业之间可以对产生的知识财产的产权进行更为清晰的界定和划分,并对其进行更为便利的交易。这些将有助于企业成功走出“反公地悲剧”的困境,从而让开放式创新的效率获得大幅度跃升。

(三)区块链在解决激励问题中的作用

解决激励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确认哪些人对于生产知识财产做出了什么贡献;二是要确认他们所做出的贡献的相应价值;三是要根据贡献的价值,对贡献者给予相应的回报。对于第一个问题,区块链可以时间戳功能帮助确认每个人做出的工作,这些信息不可篡改,并可在全网范围内公开,这有助于帮助确定每个人在合作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对于第二个问题,如前所述,在掌握了所有知识财产的引用与被引用状况后,人们可以借助某些算法计算出该知识财产的质量,这些信息将有助于人们计算出知识财产所对应的市场价值。在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之后,就可以进一步利用区块链技术对贡献者给出相应的回报。这种回报既可以用某种电子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等)给出,也可以用基于区块链的某种奖励积分给出。通过这些奖励,将能够对知识财产的贡献者给予必要的激励,让他们获得自己应得的回报。

(四)区块链在应对不完全合同问题中的作用

区块链技术为解决不完全合同提供了两个重要工具,一是智能合约,二是对交易信息的清晰记录和全网共享,以此来支持“关系型合同”的维持。

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的概念是由密码学专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于1994年提出的,它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promises)以及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从本质上看,一个智能合约类似于计算机程序里的if-then语句。缔约的各方事先将合同条款及其触发条件写入程序,一旦预先设定的程序被触发,相应的合同条款就会被自动执行。智能合约的工作理论在提出后的很长时间都没有成为现实,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支持可编程合约的数字系统和技术。而区块链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区块链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等特性天然适用于智能合约。因此这一技术一出现,就成为了实现智能合约的重要载体。目前,比特币的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靠智能合约进行的。

从理论上讲,区块链可以记录各种知识产权的信息,凡是能够被记录的信息都可以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当区块链记录了这些信息后,就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对其进行保护。只要算法自动识别出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可以自动给出警示,甚至对侵犯者进行惩罚,而无需第三方介入。这就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不完全合同问题会造成机会主义行为,原因之一是缔约人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可以在情况发生改变时背弃自己先前的承诺,转而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行为。而智能合约则取消了这种可能。当缔约双方选择了智能合约后,一旦达到相应的条件,智能合约规定的条款就会被启动,因此缔约的任何一方就失去了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机会。通过这种机制,不完全合同所造成的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当然,对于造成合同不完全的很多问题,单纯依靠智能合约并不能有效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有效的方法是依靠“关系型合同”(Relational Contract)。所谓“关系型合同”,指的是不依赖于第三方力量,仅由缔约各方自愿履行的约定,它的作用机制是重复博弈。从历史上看,关系型合同曾经是帮助人们解决不完全合同问题的有力工具——很多时候,人们之间的相互承诺尽管存在着不可预见、不可证实,以及难以被第三方执行等问题,但任何一方都不会利用以上问题来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其原因在于他们害怕在未来的博弈中受到对方的惩罚。当然,让“关系型合同”起作用的条件非常苛刻,它要求合作者之间进行的是重复博弈,即彼此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会反复打交道。由于这一限制,关系型合同长期以来只能局限在某一些局部的、相对封闭的范围内。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让重新发掘“关系型合同”的作用成为了可能。由于每一次交易的情况都会被清晰地记录在区块链中,并被公开到全网,因此某人在某次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都会被全网观测到。尽管这些机会主义行为并不能被法庭或某个第三方惩罚,但一旦网络中的其他人观测到了这些行为,他在未来将很难再与其他人成功进行交易。出于对这种情况的畏惧,他们将会谨慎选择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五)区块链在应对知识财产流失问题中的作用

知识财产在开放市场创新过程中更容易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知识财产难以被追踪。人们很难确知某些人在接触了某项知识财产后是否会将其进行复制,由于资料的保密性,即使知道也很难给出相关证据予以确认。而区块链就可以很好解决这些问题。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对所有查询或接触过某项知识财产的人留下相关印迹,并且在不公开知识财产本身的前提下,比照这些财产与后续产生的新知识财产之间的相似性。这就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留下足够的证据,从而有效防止知识财产流失问题的产生。

五、一些问题和障碍

尽管从理论上看区块链技术在帮助企业破解开放式创新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时能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应用中,其本身也会遭遇不少问题。一方面,区块链是一种新出现的技术,它的一些应用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全一致,这就影响了其在现实中的用途。另一方面,区块链的应用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对开放式创新带来障碍。

(一)区块链技术本身带来的新问题

作为一种新技术,区块链在带来很多应用的同时也会造成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区块链技术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抢注问题的泛滥。如前所述,区块链可以帮助企业迅速完成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登记,让企业的相关成本得到大幅节约。但与此同时,这一特点也可能会导致潜在的知识产权抢注问题。借助这一工具,一些企业可能大量抢先注册登记相关知识产权,从而对竞争对手构成障碍。而如果未来专利的注册可以依托区块链进行,那么“专利丛林”“专利流氓”等现象或许也会更频繁地出现。而上述这些现象,都有可能对创新的顺利进行造成阻碍。又如,区块链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事实上也可能增加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人们可以通过区块链获得由权利人公开的部分知识财产信息,他们可能将其进行部分修改,然后重新上区块链注册。显然,如果权利人考虑到了这点,就会减少在区块链上的信息公开,而这对于开放式创新显然是不利的。

(二)区块链技术与现有法律之间的冲突

除了技术本身带来的问题,更多的问题来自于制度建设的落后。在面对新技术的冲击时,现有的法律法规往往难以跟上,这造成了新技术与既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区块链作为一种新技术,其很多功能都是前所未有的,当然也就难以避免这样的冲突。

例如,智能合约和现有合同法之间还存在着不少冲突,中间还有很多灰色地带,如何对两者进行协调,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又如,区块链可以很好的记录信息,帮助追溯知识产权的各类信息,但这些信息究竟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还没有明确规定。再如,基于区块链的代币是激励知识财产生产的有效工具,但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还不允许其交易……这些冲突的存在,都大大限制了区块链作用的发挥。因此,为了让区块链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于开放式创新,就必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让制度与技术尽快协调起来。

结 语

开放式创新是当前企业创新的新形式。通过开放式创新,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企业内外资源,从而大幅提升创新效率。不过,当企业打开边界后,一系列知识产权的难题将会随之而来,从而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区块链由于其优良的特性,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帮助企业破解这些难题,从而帮助开放式创新的顺利进行。当然,作为一种新技术,区块链在实际应用中也会遭遇很多困难,这些困难部分来自技术本身,而部分则来自于制度建设的落后。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在发展技术的同时,强化技术和制度的协调,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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