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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将至,吉安交警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新干交警 2022-12-26


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2021年夏季高考、中考落下帷幕,暑期即将来临,广大学生户外活动增多。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消除,防疫工作千万不能松劲,请大家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吉安交警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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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路上一定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千万不能图方便横穿机动车道;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千万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也不要一边步行一边看手机,拒绝做“低头族”。步行时靠路右边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穿越人行横道时,学会左右看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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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视线盲区”。不仅仅是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大型车辆,还应远离停车区域、小区内的车行道玩耍,避免进入“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因为如果在车头正前方、车头靠近大灯位置、车后方等,身形矮小的低龄儿童在这些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在此也提醒各位驾驶人上车前,要在车辆周围走一圈,观察好地形和障碍物,倒车时内外后视镜都要记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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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出行时要遵守乘车规定,系好安全带,小朋友年龄还小时,建议使用安全座椅。不得将头、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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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广大家长提醒并监督学生注意假期交通安全,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学生驾驶,切勿驾驶和乘坐电动三轮车出行。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行车安全。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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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摩托车搭载孩子时驾乘人员务必要戴好头盔,使用电动自行车搭载孩子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后座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超过12周岁的同学,就不能再搭乘电动自行车了。同时,我们也倡导大家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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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正规车辆。严禁搭乘报废车辆及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搭乘超员车辆及货运车、农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并及时拨打110、122、120以取得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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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将孩子留在车内。夏季闷热,封闭的车内空气不流通,温度极易升高,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家长哪怕是离开车辆两分钟,都不能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下车务必检查车厢内情况,更不要将孩子遗忘在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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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家长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

暑期即将到来,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让出行更加平安、愉快!祝各位学生和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24日      






来源:吉安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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