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在抚州买房可实现“全程网办”
在线申办事项
抚州市民、开发企业、银行可通过访问网址:http://fw.fzsbdc.cn/q/dl,登陆“集成平台”。
企业用户,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可以使用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的加密安全设备进行登录。
个人用户,点击“赣服通”,使用支付宝中的“赣服通”小程序扫描弹出的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登陆系统。
“集成平台”聚焦个人、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银行四大服务主体,提供在线申请办理以下不动产登记业务:
1
新增商品房预告及预告抵押登记
2
新增商品房首次登记
3
新增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
4
新增商品房转移+抵押组合登记(一手房贷款购房)
5
抵押登记与抵押注销登记
通过“集成平台”,以上业务受理窗口延伸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各大银行;对已开展合作的开发企业和银行,申请人可在开发企业现场和银行网点,直接登陆“集成平台”,提交申请登记资料,在线缴纳税费,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
推广使用
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不动产权证书
为方便群众,实现不见面办理,“集成平台”利用大数据共享、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将原来分散的交易和登记进行了整理、深度融合,实现交易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集成平台”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登记业务,可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电子不动产证书证明。
经申请人本人认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大数据中心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作为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电子签名
通过“集成平台”在线审批核发加盖“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件(示例为户口簿电子证照)
提供免费邮寄证书服务
为营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抚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线上提交申请的登记业务,除需线下核对申请资料原件的,原则上采取网上审核发证、免费邮寄证书的方式办理;只需要在填写信息的过程当中选择邮寄领证,即可填写邮寄收件信息。
涉及开发企业和银行后续资料移交、缴费工作,原则上每月月初批量移交,当月结算。
确保申办的信息和资料
真实合法准确
申请人要保证在“集成平台”申办业务中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站式”办理
通过打通和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系统、非税收入系统之间的接口,方便申请人直接在“集成平台”中进行线上缴纳税费和登记费。
线上缴费
线上缴税
“集成平台”上线后,真正实现群众买房无需在售楼部和登记大厅两头跑,全流程网络化,尤其方便那些在外地或者事务繁忙的群众。抚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质效,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从今年1月开始着手研发这套新系统,通过优化系统流程和功能,下一步,将继续拓宽‘网上办理’内容,丰富办事渠道,让企业和群众体验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便捷、高效。”
武大吉奥作为抚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技术支撑单位,也将持续助力抚州市“集成平台”技术发展,协助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逐步开放全城(全市所有县区)通办、手机端业务办理、在线缴税、在线缴费等功能,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探索更多便民利民新举措,彻底解决群众不动产办证难的问题,为群众、企业扎实做好高效便捷服务。
编辑:庄 圆
责编:周晓霞
审核:邓玉锋
编排:张 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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