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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组建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还有哪些金融机构将有大动作(工作要点全文)

2016-06-02 投实


投实讯:2 0 1 6 年郑州市金融工作要点出炉,金融豫军大动作颇多!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5月31日关于印发《 2 0 1 6 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全文附后)的通知,根据该工作要点,金融豫军多有大动作:鼓励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郑州银行申报投贷联动试点。支持中原资产管理公司加快组建航空租赁公司。对接中原资产管理公司,跟踪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组建进程。

 

郑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2 亿元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新增挂牌上市企业进行奖补。市、县两级统筹安排 3 . 6 亿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采取 “ 共保体”等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试点银行在郑州特别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按照相关制度安排,探索以 “ 信贷投放”与试点银行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非上市科创企业。

 

此前,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并明确了首批10家试点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

 

同时,2016年郑州市工作重点研究发挥郑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新组建 1~2 只中小微企业投资基金,跟踪支持 1 5 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探索设立5 0 亿元中欧跨境产业并购与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内外产业链高端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力争3 0 0 亿元中原郑州航空港产业基金年底全部募集资金到位,重点投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

 

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郑州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引导银行机构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 米”字形铁路、轨道交通、E 贸易、扶贫开发、水利、公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

 

那么大家一定看出重点了,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是啥?

 

根据中原资产董事长郭鸿勋在2015年大河财富论坛上的演讲,当时就提到成立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从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虽然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东尚未披露,但是中原资产应该就是牵头方哦!

 

目前国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基本上和区域性股交中心一样一省一个(甚至多个),各地金融办直接监管。名字分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交易所两类。从股东实力来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股东之一为交易商协会,。其他的股东以各地方国资委为主,券商等金融机构占少数。股东不同,资源优势不同,创新激进程度也不一。比如2015年10月,山东金交所顺利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元增加到2亿元,济南市政府、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市政府分别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大股东。

 

京广沪等起步较早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如今已迈入千亿级交易行列。但是,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想做类似沪深交易所那样的平台还是很难的。当然,除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依托交易商协会取得了大量银行间债市的金融资产交易业务。其他金交所等金融交易平台为了活路,绞尽脑汁与监管斗智斗勇,各种金融创意与创新。充分发挥交易所场内公开挂牌摘牌功能,登记托管等信用中介职能。最主要的还是以下三种业务类型:


(一)平台类业务


1、通道。交易所作为第三方平台,具有良好的公信力,为交易双方提供登记托管、资金划转服务,出具交易完成确认证明。上述业务中交易所因为可以实现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性,交易完成权责重新确定等目的,是交易双方为达成交易目的而选择的第一类的通道。


2、投融资平台。2013年以来金融办批复金融资产交易所可以作为小贷公司再融资的平台。有融资需求的小贷公司(后迫于生计有所扩展)可在交易所通过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再融资。有投资需求的合格投资人可认购相关产品。打开了另一条中小企的直融渠道,看起来很美。但是!监管的红线在脚边随时可能踩到:不能拆分(必须一对一),不能连续交易…合规做法只能采用一对一线下撮合交易。融资方与投资方能成功撮合的,头次交易还能给牵线搭桥的平台上做交易,之后的业务,要么因为政策要求不得不走交易所,变成第二类通道类业务要么直接场外交易了。


(二)资产端服务


传统金融机构盘活资产端、报(bu)表(liang)腾(chu)挪(biao)等服务。最简单常见的是对存量金融资产以收益权形式盘活。


(三)资金端合作


交易所与资金端的合作,除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力量,还有很多传统资金端合作方,私募基金,资管计划,银行理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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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郑政办文 〔2016 〕3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2016 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 年5月30日

 

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 “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 实现 ‘ 两个率先’ 、建设国际商都”的宏伟目标,以凝聚金融力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加快确立郑州 “ 一带一路”国际化区域金融中心为抓手,着力在金融招商、金融集聚、金融创新及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本市场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力争突破 7 0 0 亿元,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 1 8 0 0 0 亿元和 1 3 0 0 0 亿元,社会融资规模突破 2 8 0 0 亿元,挂牌上市公司达到 1 5 0 家,新增资本市场融资突破6 0 0 亿元,小微企业融资余额突破 2 8 0 0 亿元。

 

三、工作要点


( 一)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


1 . 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1)积极协调驻郑银行机构通过争取总行信贷规模、理财基金配置等,深挖信贷增长潜力;加大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 米”字形铁路、轨道交通、E 贸易、扶贫开发、水利、公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有序开展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表外融资业务,多渠道为企业融通资金,确保全年新增贷款突破 2 0 0 0 亿元。(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交通委、城建委、农委、商务局、水务局,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各驻郑银行机构)

 

2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及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金融 “ 暖企”行动计划,市级组织 2 次 “ 行长下基层”对接活动,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1 ~2 次银企对接活动,重点支持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融资发展。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各驻郑金融机构)

 

3)持续推动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挂钩,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投放力度,确保2 0 1 6 年信贷增量和信贷增速高于上年度。(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人社局、住房保障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驻郑银行机构)

 

2 . 创新打造小微金融服务体系

 

1)抢抓河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 第二批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申报等重大政策机遇,梳理争取涉及科技金融结合的各类先行先试政策,创新完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深化规范提升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1 +4 ”推进机制,重点支持全市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及新商业模式、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新农业、新服务等 “ 三高六新”型企业加快发展,努力打造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示范区。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科技局,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各驻郑金融机构)

 

2)落实 3 . 6 亿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兑现相关政策。引导辖区内银行业机构认真落实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 四单”原则要求,引导驻郑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在授信审批、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差别化服务,推动形成难度降低、成本降低,成功率增加、授信额度增加的 “ 两降两增”局面。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各试点金融机构)

 

3)深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小微金融 “ 1+N ”的政策体系。扩大试点机构范围,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 “1+N ”推进机制,成立郑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搭建有利于政银保企信息对称的小微企业融资信息网上对接平台;建立郑州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 “ 绿色通道”制度,为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免除后顾之忧,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我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帮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渡过续贷难关,有效化解因资金链断裂致使企业停产、破产带来的局部性金融风险。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数字办,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

 

4)研究制定全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名录库动态更新及考核表彰机制,推动形成 “ 银行 + 共保体”融资模式的全覆盖,力争全市科技型企业的金融覆盖面达到 8 0 % 以上。(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各驻郑金融机构)

 

5)指导小微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工具破解融资难题,研究发挥郑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新组建 1~2 只中小微企业投资基金,跟踪支持 1 5 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惠及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力争名录库小微企业年内新增挂牌 2 0 家以上,推动形成一个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小微金融服务新格局。(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

 

6)争取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许可,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试点银行在郑州特别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按照相关制度安排,探索以 “ 信贷投放”与试点银行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 “ 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非上市科创企业。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政府金融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各试点银行机构)

 

3 . 大力发展农村金融


1)全面贯彻落实 《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 ( 豫政 〔2 0 15 〕 8 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支持新郑市开展农村产权融资,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流转、评估、收储的专业化服务机制。(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金融办)

 

2)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定向精准扶贫,落实好 “ 定向降准”等差异化货币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确保 “ 三农”贷款增速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农委、扶贫办、政府金融办,各驻郑金融机构)

 

3)加强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提升金融服务 “ 三农” 、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农村信贷产品和流程创新,推进“网上申贷”模式,开发特色农产品和特色农业专项金融产品服务。研究制定金融促进 “ 三农”发展的激励考核机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可获得性和满意度。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农委、林业局,市农信办、各驻郑金融机构)

 

4 . 促进保险机制有效运用


加大保险资金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我市项目融资信息与保险资金的沟通对接机制,进一步畅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渠道。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探索推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解决企业在投标过程中资金占用现象,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继续加大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力度,推动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三农”保险等方面积极作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指导单位: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驻郑保险公司)

 

5 .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按照“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发展业态”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设立郑州市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心,引导和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重点培育和引进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电商金融、网络征信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快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抢抓我市建设智慧城市机遇,建立金融大数据库,搭建大数据共享平台和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第三方中介服务深化大数据的挖掘应用,利用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产品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工商局、工信委、国资委、公安局、数字办)

 

( 二)着力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1 . 实施企业挂牌上市 “ 提速工程”


抓住创业板深化改革和“ 新三板”实施分层制度的机遇,做好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健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企业挂牌上市“ 绿色通道”制度,实施年度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考评机制,构建以科技型企业挂牌上市为引领,以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保障,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梯次挂牌上市新格局,力争年内新增挂牌上市企业 3 0 家以上,支持高新区加快 “ 新三板”资本园区建设,充分发掘 “ 全景”河南路演中心整体功能,构建形成郑州乃至中部地区挂牌上市公司、拟挂牌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举办网上路演、新闻发布、业绩说明、融资对

接、业务研讨等活动的国际化交流平台,实现产业科技资本的融合。(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科技局,各级各有关部门)

 

2 . 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推动辖区内上市公司股债并举,公募私募并行,实现多渠道再融资。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跨地区、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创新商业模式,整合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大产业群。抢抓国家 “ 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探索设立 5 0 亿元的中欧跨境产业并购与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内外产业链高端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力争年内新增资本市场融资 6 0 0 亿元。(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级各有关部门)

 

3 . 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各类债券市场,灵活运用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等多元化融资工具实施债券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发行债券。鼓励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紧盯专项债券融资,积极向上争取债务置换额度 3 8 0 亿元以上,跟踪做好停车场专项债等 1 0支债券的发行工作,争取年内债券融资规模达到 20 0 亿元以上。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府金融办,郑州银行)

 

4 . 加快机构创新发展

鼓励中原证券、中原期货、万达期货等法人证券期货机构立足郑州深耕细作,面向全国做大做强。支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拓展服务业务,增强服务能力。发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资信评级、资产评估机构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大力引进境内外实力强的证券期货机构,鼓励其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落户郑州,鼓励支持优秀的证券机构牵头,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实施分类指导、跟踪服务和对接推荐等一系列综合服务,全方位、多角度实现政证企的合作共赢发展。( 指导单位: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

 

( 三)探索构建 “ 一带一路”国际化区域金融中心

1 . 持续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

 

1)加快金融载体建设。加快“ 两圆一带一方块”建设进程,龙湖金融中心、金融后台服务园区供地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龙湖金融中心区域内环项目,平安金融中心主体封顶,方正金融中心、中原信托大厦开工建设;外环项目,中原证券大厦、中信国际金融中心、中国人保大厦、郑州银行综合业务大楼等 7 个项目开工建设,力争万达期货大厦、中国人寿大厦、中原银行等 3个项目实现供地。金融后台服务园区项目,民生银行战略研发服务基地一期尽快复工并争取主体封顶,中原金融产业园一期部分投用,中华联合保险全国共享后援中心、中国人保中部信息服务港、建信人寿远程销售及信息中心开工建设,中国人寿区域性综合后援中心项目实现供地。其他区域项目,推动金融智谷创新创业综合体年底前主体封顶,金融创新集聚区完成前期设计、拆迁工作,并进入实质性开发建设阶段。 (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外资银行方面,重点对接韩资、新资、港资银行,争取年内有 1 家筹建申请上报银监会。内资银行方面,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广州农商行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开业,推动进出口银行设立河南省分行、浙商银行设立郑州分行,实现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全部进驻郑州,积极稳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证券期货方面,争取 2-3家设立省级分公司,力争引进 1 家法人机构或子公司。保险方面,跟踪法人寿险公司组建进程,争取年内批筹1 家,力争新批筹 1 -2 家省级分公司。培育一批新兴金融机构。消费金融方面,支持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方面,允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支持九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拓市场,支持中原资产管理公司加快组建航空租赁公司。组建一批要素市场。对接中原资产管理公司,跟踪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组建进程。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

 

2 . 加快构建中部特色金融中心

1)配合做好自贸区申建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金融业开放创新和业务试点政策,根据授权修订完善金融产业准入标准和扶持政策。打造商贸物流金融、航空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为核心功能的中部特色金融中心,支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政府金融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

 

2)支持郑商所引领期货业发展。认真落实《 市政府关于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会议纪要》 ,支持郑商所拓展期货品种,加快推进期权上市,持续研发商品指数期货,大力推动场外市场建设,稳步开展仓单交易,积极支持金融机构进行相关结构化衍生产品创新,努力向综合性期货市场转变,深化与境外交易所实质合作,增强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度、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建设成为综合性、现代化、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商品期货交易中心。 ( 责任单位:郑商所,市政府金融办,郑东新区管委会)

 

3 . 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结算中心建设

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推动驻郑金融机构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扩大人民币创新试点范围和人民币国际结算规模,申请离岸金融试点。引导各银行充分利用 N R A 账户提供离岸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具有离岸业务经营资格的中资银行在郑发展离岸业务,着力打造适合郑州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需求的 “ 结算型”金融中心。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

 

( 四)稳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


1 . 支持地方金融供给侧改革


健全完善多层次、差异化、广覆盖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引进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增设县域银行分支机构。鼓励中小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鼓励和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提高资本市场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水平。鼓励证券、信托、保险、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典当、寄售等非银机构加速发展,有效增加金融供给。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金融对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力度。(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

 

2 . 支持郑州银行晋位升级


加快推进郑州银行运营管理机制改革,支持郑州银行巩固扩大现有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努力形成系统领先、行业标杆、晋位升级的发展格局,力争 2 0 1 6 年总资产达到 3 2 0 0 亿元、利税达到 8 0 亿元。第四季度实现平顶山、驻马店两家地市分行正式开业,服务网点达到 1 5 5 家。在九鼎金融租赁公司开业运营的基础上,适时申报消费金融牌照,支持中牟郑银村镇银行在 “ 新三板”挂牌,围绕郑州银行 2 0 1 7 年回归A 股主板市场目标,启动相关准备工作,支持郑州银行申报投贷联动试点。(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国资委、财政局,郑州银行)

 

3 . 推动百瑞信托做强做大


紧抓中电投打造特色金融产业集团的历史机遇,依托自身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等新型业务的开展,力争 2 0 1 6 年信托资产规模超过 1 6 0 0 亿元,纳税总额达到 4. 3 亿元。力争 3 0 0 亿元的中原郑州航空港产业基金年底全部募集资金到位,重点投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责任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百瑞信托)

 

4 . 加快推进农商行组建工作


巩固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成果,指导农商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鼓励农商行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挂牌等。在县 ( 市)农信社全部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基础上,重点指导推动市区、市郊 2 家信用联社组建农商银行工作。(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郑州农信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区联社、市郊联社)

 

5 . 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


研究出台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两类机构健康规范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办法和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构建形成以 “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核心的“2 +4 ”组合政策,为两类机构健康发展与风险监管提供制度保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高风险识别度,为两类机构、商业银行和金融管理部门提供有效参考。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级各有关部门)

 

( 五)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


1 . 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持续完善原有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优化提升以消存量、控增量、防风险为核心的 “ 三年行动计划”和 2 0 1 6 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严格督导问责,确保防范、打击和处置工作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极端恶性案 ( 事)件,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两个底线,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监管部门)

 

2 . 积极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各县 ( 市、区) 、开发区要对企业经营中因流动性问题导致的还贷困难,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可通过还贷周转金等办法,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续贷、银行抽贷等有关问题,增强银企互信基础,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严格惩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银行债权,同时贯彻落实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豫政〔2 0 1 5 〕 2 4 号)要求,对非正常抽贷、压贷、断贷的银行,要向同级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及时问责。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金融办,各驻郑银行机构)

 

四、保障措施


( 一)编制实施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编制、实施郑州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及郑东新区金融产业发展五年战略规划,明确 “ 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原则、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与全市“ 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与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各行业规划的衔接,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五年全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郑东新区管委会)

 

( 二)落实专项奖补政策


市财政统筹安排2 亿元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新增挂牌上市企业进行奖补。市、县两级统筹安排 3 . 6 亿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采取 “ 共保体”等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

 

( 三)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构建更大区域、更高层次的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总体要求,按照 “ 高端引领、紧缺突破、创新驱动、引培并重”思路,从宏观把握出发,着眼全省、立足省会,打造金融人才高地,借鉴全国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创新形成切合省会郑州实际、符合金融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金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紧扣大金融产业体系,形成一支具有国际视野、适应经济全球化、素质优良、充满生机活力的金融人才队伍。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办、政府金融办,郑东新区管委会)

 

( 四)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健全以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政策实效和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年底对各驻郑金融机构、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并通报其上级,对考核优秀的市直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加强对县 ( 市、区)金融工作的考核,依据各县 ( 市、区)两类机构监管、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情况等年度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考核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 (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级各有关部门,各驻郑金融机构)

 

( 五)加强金融运行分析监测


建立季度金融运行分析监测例会制度,提高金融运行分析的质量和针对性;各县( 市、区)每季度上报本辖区金融业运行情况,每月上报融资数据,重点围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 “ 三难一贵” 、企业挂牌上市、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等热点难点问题,形成 2 篇调研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指导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级各有关部门)

 

各责任单位为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形成工作进度报告,分别于 7 月 2 0 日、 1 2月 3 1 日前书面上报市政府。

主办:市政府金融办

督办:市政府金融办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 0 1 6 年 5 月 3 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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