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调整:增加渤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平顶山银行
投实讯:6月21日,河南省财政厅公布《关于调整2016-2018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全文附后),增加渤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平顶山银行为2016-2018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取消光大证券、东兴证券、开源证券承销商成员资格。
3月17日,河南省财政厅公布《关于成立2016-2018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综合考虑承销意愿、承销能力、承销经验和机构实力等因素,正式成立2016-2018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团由23家金融机构组成,其中主承销商6家,同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从去年的承销团一般成员升级成为主承销商,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3家城商行入围此次承销团名单。(点击这里收看全名单)
根据2015年11月25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关于2015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2015年河南省级预算新增政府债券13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3.9亿元,专项债券29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要求,结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省级预算安排情况,新增债券132.9亿元按照保障重点、控制风险的原则分配,其中省本级安排使用27.99亿元,拟安排的具体项目是: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资本金10亿元,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缺口10亿元,农田水利建设31085万元,医疗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23855万元,南阳卧龙保税区省级补助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缺口4960万元;转贷市县104.91亿元,要求转贷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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