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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员工吃虫:这不是“企业文化”,是混蛋逻辑

2016-11-12 陈小二 新京报评论

与其说这样low爆的行为方式是企业文化,不如说恰好在证明这些企业没文化。看看世界上哪一个有责任、有情怀的公司会有这样的企业文化?


文/陈小二



员工未完成业绩,会受到什么处罚?近日,陕西汉中由10家装修建材、家居公司成立的一个销售联盟使出绝招:在汉中闹市区的中心广场,让未完成自定目标的员工,当众吃活面包虫,用白酒冲服。



    
大庭广众之下吃活那种还在蠕动着的白虫子,这得多恶心?真是想想都觉得反胃。可这样带有浓厚前现代化色彩的奇葩事情,还是“赤果果”地发生了。而且,据此销售联盟的员工讲,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吃这么恶心人的玩意儿了,以前还吃过活鱿鱼、蚂蚁……真是想想都觉得瘆的慌。



    
事实上,这样羞辱员工的方式,屡见不鲜。此前媒体就爆出,为了惩罚员工,重庆一家企业曾让10多名员工在解放碑下像小狗一样当街跪爬;佛山一家健身俱乐部,为了激励员工,也让员工在大上街裸跑、吃生苦瓜、扮乞丐蹲……认真搜索一下会发现,这样羞辱员工人格尊严的做法,并不在少数。
    
这样做,说到底是没把员工当做与企业主权利人格平等的个人,没当成这个企业的主人翁,而是当成了“家臣”、“奴仆”。就像明代的皇帝们,动辄就在大庭广众扒大臣的裤子,当庭杖责,给大臣们人格尊严带来的损害与伤痛可想而已。也正因此,有历史学者指出,这也是明清鼎革之际,很少有文官为明朝殉情死节的重要原因。



    
正所谓“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彼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那些普通员工,可能没读过古代士大夫那么多书,说不出这么文绉绉的话,但显然,他们受到的伤害可能并不亚于那些被当庭受到杖责的大臣。表面对“长官意志”的屈从,并不代表他们以后会对老板有认同感,会与企业同休戚、共进退。
    
不断有评论者批评这些企业羞辱员工的做法,认为这有违员工的意志,已经脱离了企业正常惩罚员工的范畴,而触犯了劳动法。事实上,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意义上去批评这样的企业,并不会让这些热衷于羞辱员工的企业主主动悔改。能想出这样馊主意的人,往往有其一套自成体系的混蛋逻辑,并且,他们还喜欢给这样的混蛋逻辑起个好听的名字,美其名曰“企业文化”。




不过,与其说这样low爆的行为方式是企业文化,不如说恰好在证明这些企业没文化。看看世界上哪一个有责任、有情怀的公司会有这样的企业文化?李开复在谷歌任职的时候,为了让员工吃得好,曾经在全球范围内面试厨师。Facebook的企业文化用两个字来概括是“放纵”,企业鼓励员工充分发挥个性,把他们的以下犯上看成是美德。可越是这样的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与创新能力就越强。
    
互联网时代,企业家个个都在讲情怀、讲企业文化,却有些企业主偏偏要用前现代的管理方式培育尽忠于自己的“奴仆”,这样病态的企业文化,显然长不出苍天大树般伟岸的百年老店。这样的企业主,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挖一个很大的“天坑”。



    
不过,即使这样的老板早晚会“作死”,现阶段也不该放纵他们对员工进行羞辱与欺压。揆诸现实不难发现,越是在劳方势力弱、越是员工话语权薄弱的地方,那些强势的资方、没文化的老板越是能对员工予夺予求。类似逼员工吃虫的事件屡屡上演,追根溯源,还在于目前保护员工的力量过于孱弱。大多数情况,员工只是敢怒不敢言。一旦敢于站起来反抗,也就意味着饭碗要保不住了。
    
好在现在有了互联网,只要这样的事情一上网,民众立马群情激昂。像汉中这个销售联盟,慑于舆论的压力,也只得戛然而止。但问题是,羞辱员工人格的逻辑早已内植于老板的大脑,他们或许会由地上的明目张胆转为地下的暗度陈仓。那时候,又要由谁来守护这些员工的利益呢?


既然违背劳工法,既然这已是众人皆知的用工丑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是够该站出来,替员工撑一下腰呢?没有法律的惩戒,那些一脑子浆糊的老板,永远不会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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