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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强奸”疑案,辟谣时不妨亮出证据 | 新京报快评

2017-07-06 佘宗明 新京报评论

如果说,公众是不明真相的围观者,那让公众明事明理的最好方式,就是真相。

▲图片来自平安周口微博截图


文/佘宗明

在扰攘舆情面前,真相也是生产力。


广受关注的“奉母女生被强奸”事件,就说明了这点:7月4日下午,网友“白衣天使茉莉花”在微博上曝出消息,称河南周口市下属西华县的奉母镇第一中学的12岁女生何某,被教导主任及副校长多次性侵,报警后当地警方却不予立案,并遭到问话警察的威胁。随后西华县公安局通报称其所发信息严重失实。但爆料者称受害人是自己侄女,并称对发布的微博负法律责任。


5日晚,@平安周口通报:已注意到网上舆情,决定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接手对该举报案情的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并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性侵幼女,是毫无底线的恶行,若被查实,那涉嫌强奸罪。若是发生于校园内,更是不可忍。正因如此,该爆料激起巨大的舆论涟漪。


“闻不平则鸣”很正常,但不平的前提应该是,这些情况都调查属实。


在传播领域,先曝光“丑闻”“内幕”“隐情”者往往更容易被信任,这也被人归结为“首曝诱导效应”。就涉事网友的爆料看,12岁女生遭两名校领导强奸近二十次,报案后第三天当地警方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其作为不立案依据的询问方式不合法等,乍听起来,契合很多人的所谓“偏好负面想象”。何况其时间、地点、细节都很具体,加上微博上晒出的“受害女生”在校门口打出的“十二岁留守儿童遭两老师数十次性侵”控诉语,疑似有精斑的床单照,都颇具舆论冲击力。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


有人指出爆料中也有bug,如原帖中说的“侄女走出讯问室”,审讯原本分为讯问和询问,在刑事诉讼中,对证人的审问叫询问,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才叫讯问。但要求爆料人懂刑侦术语,本就失之苛刻。还有人质疑其“传播12岁幼女隐私”,但这或许是洁癖式要求:发帖爆料者或许只是未考虑周全,或者以此便于求证的方式,强调其真实性。


但就目前看,媒体呈现的,主要是爆料者单方的说法。“讼听两造”,偏听则暗,此案的真相,显然有待多方说法去还原。


如果说,公众是不明真相的围观者,那让公众明事明理的最好方式,就是真相。


按理说,有关方面就该打公众将信未信的时间差,在辟谣之时,就该及时拿出过硬的证据,消弭公众的“真相缺席焦虑”,而不是一句“严重失实”,却不做充分说明;就算受限于侦查周期,那也可以及时公布调查进展。


遗憾的是,在被曝光的情形堪称恶劣的背景下,当地有关方面回应“惜字如金”,对“严重失实”的通报也未做太多解释。到头来,单薄的信息量与公众真相焦渴下的期待值落差巨大。


说到底,此案最大的问题,仍是真相在一方控诉和另一方缄默中扑朔迷离。


而真相本是正义“电源”连着的“开关”,无真相则无正义,舆论和当地官方都应意识到这点,而不应各执对真相的画像,却缺失有效沟通。


在此情景下,周口市警方及时接手管辖,以主动介入调查扭转被动的舆情应对,应被肯定。在下辖公安机关也在被质疑之列的情况下,成立专案组接手调查,展示出不怕对“不立案”者打脸的姿态,还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这相当于为其调查公正性做着担保,也体现出了职能部门应有的舆情敏感度。在撕裂情绪“产能过剩”,而真相供给严重不足的当下,这对厘清真相也颇具意义。


“即使真相并不令人愉快,也一定要做到诚实”,这话大可说与网上网下各方听。在该案上,其舆情热度再高,关键还在于那两个字——真相。望周口市警方接手后,此案真相能尽早水落石出。


编辑:与归  实习生:王琳 魏显勇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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