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死于传销,重拳治传销无需生命“鞭策”| 新京报快评
有些悲剧的“雷同”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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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老乡误入静海传销,病重被弃路边死亡。视频源于新京报动新闻
文/佘宗明
就在李文星被发现死亡的同日,他的山东籍老乡——25岁男子张超,也在误入同个地方的传销组织后死亡,虽然他是病故而非溺亡。
据“平安西青”(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官微)7日通报,张超7月10日在静海区误入传销组织,7月13日,传销人员王某某发现张超有中暑症状,服用药物后也未见好转,随后王某某、刘某某雇用祖某某夫妇开车,将张超送往天津站途中发现病情严重,将其弃于案发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悲剧本身往往就是控诉,一地一日殒两命,就是对传销“谋财害命”之恶的厉声控诉。
传销为祸社会不浅,早已是社会共识。论其毒害面,它分明是“毒瘤”,而不只是“疥疮”。对不少受害者来说,误入传销组织跟坠入魔窟没有太多差别:被洗脑、被骗钱、被拘禁、被殴打,都是常见情形。其毒瘤本质,也早就无需再证。
饶是如此,两个青年的死亡,仍以惨烈方式将传销的害人面目拉到公共视野中,让其再度成为热门话题:就舆情反响而言,你说再多的传销坑人,都没有“误信网络直聘平台的‘李鬼公司’后诡谲死亡”的冲击力大,因为“死亡即无回应之地”,死意味着悲剧彻底失去补救余地,故非正常死亡通常也最为锥心,最能触发公众的悲悯激愤情绪“引爆机制”。
▲静海大口子门村西北角的传销窝点,在一处废品回收站内,屋内环境脏乱不堪。图据新京报网
但得看到,命殒“招聘骗局”,固然是落入传销后不幸中的极致,可传销害命只是必然中的偶然。一直以来,死于传销的并不鲜见。受害者张超之死,如果不是“搭车”李文星悲剧的舆情热度和关注强度,可能未必会激起太大波澜。
故各地对传销的打击,固然应该因为李文星殒命的节点,而吹响专项治理、雷霆打击的“集结号”“动员令”,但不能只是因为“死了人”引起舆论关注才骤然绷紧弦,没死人弦就松弛,正确“姿势”应该是保持“重拳治理,铁腕打击”的持续性与常态化:毕竟,传销之恶早就摆在那。
日前新京报记者起底了“蝶贝蕾”传销,传销窝点动辄在废品回收站内,屋内堆满垃圾、脏乱至极,一间屋子睡十几个受骗者、一日三顿馒头咸菜是常态,受害者也由农村、打工青年发展成大学毕业生为主。这么恶劣的环境,对误入的受害者的身心都是侵害,就算没造成生命危险,其危害也不容小觑。
前两天,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表示,开展专项行动,决战20天,彻底清除天津市非法传销活动,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这颇显决心,对非法传销全面开战,就该成为痛定思痛的应有动作。
而公众也希望,其他有传销组织出没的地方,能“他人亡羊自己也及时补牢”,对非法传销活动进行常态化打击以期彻底清除,不能等到辖区内也出现类似事件才祭出重拳。
重拳治理传销,本就该是共识常识,而无需像不抽不转的陀螺那样,得靠一次次生命的代价去“鞭策”。
□佘宗明
编辑:与归 实习生:纯洁 吴敏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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