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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客摆拍纳粹敬礼被捕,德国小题大做了吗?| 新京报快评

2017-08-06 陶短房 新京报评论

根据1994年5月德国通过并生效的《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使用纳粹敬礼姿势属于违法行为。在德国社会,“去纳粹化”是非常普遍且十分较真的,展示纳粹元素则是为社会道德、公义所不容的。

▲德国国会大厦


文/陶短房


据报道,日前两名中国中年游客在德国国会大厦前,因摆拍纳粹敬礼被警方逮捕,被责令缴纳500欧元保释金后才暂被释放。


对此有些国人颇不理解:何以摆个姿势、拍个照,就如此不宽容?


其实,在任何国家,言行都是有限度的,最大的限度就是不违法、不反人类。


纳粹把德国和许多国家拖入二战深渊,给德国和世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战后德国政府、人民认真反思了战争责任,深刻检讨和努力肃清纳粹流毒,并获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谅解。可以说,在德国社会,“去纳粹化”是非常普遍且十分较真的,展示纳粹元素则是为社会道德、公义所不容的。


而且,痛定思痛,战后德国朝野对纳粹元素采取了“矫枉过正”的不宽容态度,即便“疑似”也不轻易宽容。


▲图片来自央视新闻


此前,就曾有当地洗衣粉厂商使用“88”品牌,因被认为与纳粹“希特勒万岁”简称重合而被责令更换品牌。这次,两位游客即便自称“只是开玩笑没有恶意”,客观上的确模仿了纳粹礼,“摆拍地”更是具有二战“地标”意义的德国国会大厦,就很难说人家神经过敏。


在德国,模仿纳粹敬礼本就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


根据1994年5月德国通过并生效的《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使用纳粹标志、口号和敬礼姿势,使用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宣传纳粹思想、美化纳粹战犯、悬挂纳粹旗帜、呼唤纳粹口号等都属于违法行为。而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者则可能被以“煽动罪”起诉,最高可判刑5年。


当年,英国“人气明星”哈里王子曾在化装派对上穿纳粹军服,还对他人称纳粹军服“设计得很有特点”,尽管言行发生在德国之外,仍受到德国朝野愤怒声讨。与《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两相对照,那两位在德国国会大厦门前摆拍纳粹敬礼的中国游客,显然已触犯了德国的法律。


还应认识到,德国人的较真,并非仅仅是外人强加的一种义务,更应是曾饱受外敌侵略和种族歧视之苦的中国,其每个成员心中时时高悬的一盏警灯。


二战中纳粹主导的轴心国为中国带来战乱、杀戮和屈辱,纳粹所提倡的“优等民族论”更将中国打入另册。若非反法西斯阵线各国浴血奋战,打败纳粹,包括两位游客的先辈在内的中国人,很可能步那些饱受纳粹战争毁灭性打击民族的后尘。


因此,对纳粹及其魅影敬而远之,是每一个人必须坚守的。


编辑:与归   实习生:纯洁 吴敏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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