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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追凶》走出国门,别轻言“文化输出”

2017-12-07 韩浩月 新京报评论

对于《白夜追凶》被Netflix购买,应该回归到最简单的商业逻辑中去,不要轻言文化输出。


▲《白夜追凶》海报。


文 | 韩浩月


《白夜追凶》只能当做成功的商业个例


美国在线影片供应商Netflix买下了《白夜追凶》,这是继两年前购买《甄嬛传》之后,Netflix再次对中国剧作出手。因为《白夜追凶》是现代剧,且在类型题材上,与《冰血暴》《美国犯罪故事》等属同一领域,这让一些观众觉得开心,认为《白夜追凶》的输出,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体现,能够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


《白夜追凶》与文化自信之间,有没有必然的联系,这要客观地看待。如果坚持认为,Netflix买了《白夜追凶》,就能彰显我们的文化软实力,这逻辑也有成立的可能,但未免有些生硬和牵强。因为首先要证实,《白夜追凶》能代表我们的文化软实力;其次,在Netflix播出后,能赢得与“文化软实力”这五个字相匹配的影响。而用这两个标准来衡量《白夜追凶》,都还有不少存疑的地方。


《白夜追凶》是好剧,但也是相对而言的好剧,对比年产量超过15000多集、播出量6000集的国产剧来说,它算是年度为数不多的佳作之一。在烂剧扎堆的状况下诞生好剧,这只能当做偶发现象来看待。只有在大多数剧作都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产生的桂冠之作,才有实力代表一个国家的文娱产品,去冲击国际市场,赢得更多胜算。



回看《白夜追凶》的诞生,是有诸多先决条件的,比如:网剧的属性,为它赢得了宽松的创作空间,同时这也决定了它的播出渠道与受众,是有局限性的——无法上星播出,接受更大观众群体的检验,使得它只能游弋于主流文化的边缘。如果一部剧,进入不了主流文化的核心,以它为标准的作品形不成集群效应,那么它就只能当做成功的商业个例来看待,不宜被当成文化软实力的代言者。


文化软实力承载着国家文化战略和国家战略,不能随便寻找宿体。一部商业流行文娱产品能否在这个框架内得到承认,要看它是否能代表国家的文化意识形态,是否被纳入了国家的文化体系建设。就目前的状况看,这显然还不是《白夜追凶》所能承受之重。所以,对于《白夜追凶》被Netflix购买,应该回归到最简单的商业逻辑中去,不要轻言文化输出。


没必要把“拍得像美剧”当成最高标准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白夜追凶》走出国门之后。它是否会淹没在海量的美剧海洋中?是否会像被压缩播出后的《甄嬛传》那样被吐槽?有没有机会成为剧迷们的追捧对象?能不能让国外观众通过该剧体会到中国的文化力量?这一切都需要后续的观察。如果《白夜追凶》反响平平,只能成为影视库一个可供选择的对象,或者干脆它就是一次不追求商业效益、只在乎购买行为本身的做法,那么也不宜过度拔高。


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对某部热门国产剧的评价,“用了美剧的拍摄手法”,“拍得最像美剧的国产剧”,这样的说法,其实还是以美剧为参考标准的,如果仅仅以这样的标准来要求创作者,那么创作者就会把“我们也能拍出美剧那样的作品”当成最高追求。



在技术上学习美剧,在创作策略上模仿美剧,这都不是问题,甚至可以当做拉近距离、弯道超车的一种技巧。但不同文化、国情注定两国影视剧的精神内核是难以互相模仿的,我们国产剧的创作,能不能对美剧模式与美剧价值观带来冲击,或者覆盖美剧业已形成的核心价值,在娱乐和人文层面上,与美剧争夺话语权,才能决定影视作品在肩负文化输出功能上的广度与力度。


这些年,有影视作品或图书作品销售出去,往往会被当成文化输出的例子来宣传。还是那句话,如果这样的宣传出于商业目的,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真上升到文化输出的高度,恐怕还要从规模、质量、影响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当成文化输出,而购买方只当成一门生意,这显然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


什么时候,等国产剧在国际上赢得了“狼真的来了”这样的地位,文化输出才算真正落地,拥有了实际的能量。现在比起为卖出几部版权而骄傲,不如多花点时间与精力,提升作品的整体质量,先让本土观众感受到文化软实力的雄厚。


 □韩浩月(文化评论人)


编辑: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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