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重庆公安介入楼市整顿”解读歪了
重庆此次打击的“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等九种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无论何时都要打击的。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盘和林
昨天,一条《重磅!重庆市公安局介入楼市整顿 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引发舆论关注。
报道说,重庆房管局与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造谣传谣、炒卖房号、非法集资和造假骗贷等予以严厉打击,惩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舆论认为,与此前经常通过经济处罚、约谈、通报、停止办理网签等行政手段相比,公安部门的介入能让违法违规的房企、机构和个人得到更实质性的惩罚。不过,从网络热文的标题看,也透露出民众对于房产财产权利的一种焦虑。
但这是一种误读,公安介入楼市整顿只是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非打击市场意义上的投机炒房。投机炒房仍需市场化手段、甚至行政手段来治理,绝不会上升至司法层面。
其实,重庆公安局介入楼市整顿并非首创,而是一次全国性的专项行动。今年6月,住建部、公安部和司法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其他城市早已开展相关行动,而重庆此次被放大至打击炒房,主要与当前房地产调控不断升级的大背景有关。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重庆发布的通知中虽然有“严厉查处投机炒房”表述,但亦明确了九类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炒卖房号”非法牟利,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一房多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威胁人身安全,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等其他违法行为。显然,这九种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无论何时都要打击的。
而市场意义上的炒房,更多是指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投资、投机行为,一般来说民众在房地产领域的投机、投资行为都不属于违法犯罪,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正常逐利行为。可以肯定地说,民众基于正常投资哪怕是对市场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市场投机购房行为,都不会上升为犯罪行为。
重庆此次主要打击的对象是开发商与房产中介机构,而不是普通市民的购房行为。退一步来说,市民普通的投机或者投资炒房行为,从法律意义上是很难界定或者界定的司法成本过高。
但之所以被公众误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此前不少被开发商与房产中介认为是习以为常的行为,诸如造谣传谣、炒卖房号、非法集资和造假骗贷等,而此次成为重点打击的违法现象。很显然,违法犯罪与普通的市场炒房的边界是清晰的,市民不必过度忧虑。
当然,于政策执行者而言也要看到此次误读事件背后的本质问题,那就是一定要严格界定炒房与违法犯罪的清晰边界,防止权力越界,切实避免在执行过程中伤害民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值得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政策可以纵容市民参与投机性炒房行为,诸如炒房团等的确对房价调控乃至经济健康运行产生不小负面影响。只不过,炒房行为属于“市场失灵”的附属品,应当使用纠正市场失灵的办法,如限购限贷、征税等应对措施,而不需要上升到司法程度,这是必须厘清的概念。
□盘和林(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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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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