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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得交“精装费”,存在的不一定就合理 | 新京报快评

任然 新京报评论 2018-08-31


即便承认公摊面积的存在,但其计算理应是准确、透明的;至于无需精装修的公摊部分,更没有理由让购房者多掏一份装修费。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任然


房屋公摊面积的话题仍在继续。


继前不久《“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追问公摊面积占比的正当性以及取消公摊面积的影响后,近日又有媒体报道指出,一些市民买的精装房的装修价格是根据建筑面积计算的:


湖南长沙市有市民就称,“我买的是精装修房,买了之后通过核算发现,其中精装修费用过分高于市民正常装修费用。询问之后才知道,房子的精装修费用居然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这样业主们都亏了很多”。


现行的精装房销售,一般都是按照清水房价格+装修价格计价。其中,装修价格有几套方案可供购房者自主选择。但从多地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房屋装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似乎成了行业“潜规则”。


以一套装修价格为2000元每平米的房屋为例,假若该房的建筑面积为100平米,实际使用面积只有80,那么,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装修费用则为20万,而非16万。


该收费规则的合理性疑问在于,精装修的部分只有实际使用空间(室内面积),公摊部分,像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的装修,本就是不分清水房与精装房,都由开发商计入了房屋销售价格。那么,额外再需购房者为这部分支付“装修费”,难免有重复收费之嫌。


众所周知,公摊面积的计算,虽然不乏具体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模糊空间比较大。比如买房者在收房环节,测量的一般都只是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由于范围不确定性因素大,加之也不便测量,往往都无法进行有效评估。这也是公摊面积的存在合理性引发质疑的关键所在。


▲ 图片来源:新华社。


而在这笔糊涂账基础上,又需要消费者支付精装修费用,可谓再次放大公平性焦虑。


事实上,针对此争议,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标准。像长沙住建委今年6月就发文明确,公共部分装修、普通入户门、室内排水、强(弱)电的配管、配线,应计入毛坯房价格,不计入全装修价格。不过就购房者的反馈看,规则的执行存在问题。


当然,一如公摊面积是否应取消的争论一样,也有人指出,公摊面积是否计入精装修面积只是一个计算口径的问题,对开发商来说,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相应地提高单价,同样可以做到精装修的总价不下降,其实只是一个数字游戏而已。


这种说法或具有某些合理性,但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即无论是公摊面积计算的模糊性,还是将公摊面积纳入精装修计价,都与相关规则和法律的执行不强,造成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构成了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局面有关。这种不对称的局面应该要打破,而不是纵容其继续,并默认其“存在即合理”。


如果说对公摊面积作统一的比例限定,存在难度,也无多大必要。如不同类型的商品房,公摊面积自然不一样,不同的人群对于公摊面积也有不同的接受程度。但不管公摊面积多大,都理应是透明的,无需精装修的公摊部分,更没有理由让购房者掏装修费。


□任然(媒体人)



我们发布了一个“稿事”计划!“阅读原文”。


编辑:孟然   实习生:钱璐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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