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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副站长垄断客运市场五年,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新京报快评

熊志 新京报评论 2019-03-11

敛财失控的运管副站长马某被曝光再次提醒,权力无论大小,只要脱缰,危害就可能超乎想象。


▲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熊志


据央视报道,2018年以来,哈尔滨市依兰县警方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站的副站长马某,用暴力手段来威胁、恐吓出租车司机,达到自己垄断当地客运市场的目的。经调查,马某团伙私自在依兰和达连河两地之间设立了两个大站点,增加了三处看车拦车的地点,共涉刑事案件40起。

 

基层客运市场的蛋糕并不大,但它也是容易引起利益纷争的领域。比如之前桂林下辖的全州县和灌阳县,跨城公交运营受阻,两地交通部门还互开罚单。

 

此次曝光的运管副站长,不仅直接干起了承包客运线路的生意,还采用截停、恐吓甚至直接冲撞的方式,阻止出租车司机在自己的线路上载客,进而垄断运营。执法权变成牟利的工具,手下的执法员则成了变相的“打手”。马某团伙只手遮天的猖獗气焰,折射的是某种基层生态的扭曲。

 

而从马某的行为来看,这已远非吃相难看的权力寻租问题。从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到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诈骗等,马某也都有触及。这说明,如果权力失去约束,一个运管副站长也会有“匪气外露”的一面。

 

作为公职人员,从《公务员法》到相关的党纪党章,都明确了自身和家属经商的限制性条款。运管副站长亲自承包线路,哪怕运营手段非垄断、非暴力,也属于违规在先。以父亲的名义开设加油站,并对报废车辆收取“货车管理费”,同样是明令禁止的以权谋私。

 

所以马某被查同时,相关监督部门是否涉嫌纵容放任、失职渎职,是否还有保护伞,也该有个说法。

 

在公职人员的等级序列中,一个小小的县运管副站长,还谈不上大权在握。但由于身处在执法基层,加上封闭、小型的熟人社会特征,所以哪怕是微小的权力,也容易被放大,成为某个领域的基层秩序主导者。

 

敛财失控的运管副站长马某被曝光再次提醒,权力无论大小,只要脱缰,危害就可能超乎想象。而运管副站长的垄断生意,成为当地的“明规则”,被撞的出租车司机敢怒不敢言。这同样说明,内部的权力监督体系失灵后,维权救济机制的缺失,也会放大权力敛财的恶果。

 

□熊志(媒体人)


编辑:肖隆平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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