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8件衣服退货:试穿族丢人,网络暴力可怕|新京报快评
对试穿族可以指摘,但不至于打电话辱骂,甚至“登门问候”吧?
▲微博截图
文 | 与归
这是一个一不小心就会上热搜的年代。这不,“女孩一次买18件衣服,旅游拍照后再退货”迅速登上了热搜榜。对此,5月11日晚间,淘宝回应称,平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且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原本只是卖家和买家私下协商的一件小事,公开程度也仅限于一个对话框。当卖家看到买家在朋友圈晒自家衣服的旅拍照片时,联想到买家要求退货时说“不喜欢”,任谁估计也气不过,想着通过网络曝光的形式,让公众评评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不过,这次热搜事件,更值得探讨和反思的意义在于,事后舆论对买家的不放过和不原谅。信息社会发展到现在,我们已经可以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进行分享和交流,但是我们依然不具备上帝之眼。很多时候,我们根本就无法看清一件事的全貌,尤其是涉事的几方,还没有完全走进舆论场的时候。
这次事件,片面视角就表现得很明显。比如,我细看报道,就至少发现了以下“前后不一”的地方:
1.卖家最开始说超过了七天,第一次拒绝了退货;买家二次申请后,作为平台的淘宝分析判定买家赢,于是事件进入退货阶段。注意这里,淘宝作为第三方裁判员,在退货的正当性上是站在了买家方面的。这就不能再指责买家“违规退货”。
2.买家并不是要求全部退货。买家称,早在5月8日,已经跟店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而且,这些衣服当中,她只拆了8件,留下了试穿后觉得合适的3件。
3.我比较倾向于认同买家说的“并没有一开始就想着旅拍完就退掉,而是抱着能退就退,不退就算了”的心态。因为谁也不敢保证所有卖家都是天使,买了就一定能够全部退掉?
4.对于为什么都拍照发朋友圈了,还说不喜欢,买家解释称“有的是号码大了,有的是材质感觉不好”。这个理由或许牵强,但之所以愿意穿着拍照,或许只是因为觉得好看,并非全然满足自己的所有要求,这种可能也存在吧?
之所以费这么多口舌,去解释一些看似无关全局的小细节,无意为买家洗地或辩白,而是想为大家提供一个围观网络事件的“全面视角”思维。看过电影《罗生门》的朋友都知道,凡是涉事人说话,都是有立场的,真相永远不可能从一方的口中说出来。
当我们愿意去倾听多方的声音,愿意去设身处地思考更多的小细节,其实我们会发现,好多的所谓“网络奇葩”,其实就是我们的身边事、身边人。当他们存在于我们周围时,我们没觉得他们多么坏、多么极端,但是为什么到了网络,我们就会有一种看到极品的感觉?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络往往让我们看到的是部分事实,它往往只集中展示一个人的一部分,甚至是某个时间段很偶然的一段言行,这样的人物形象一般是平面的、片面的。但在我们周边,人是立体的、多维的,因此会造成很大的观感反差。
也正因此,我不认为这个买家在日常生活中,是多么自私可恶,她很可能就是我们身边有些缺点和毛病的大多数人,甚至她有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因此,对于卖家“节假日经常碰到‘试穿族’,希望要一个道歉”的要求,确实需要满足。目前买家已经道歉,事情正在向着和解的结局发展。但是对于买家“我道歉,我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让我有一条活路”的诉求,也同样需要正视。
事件发酵至今,买家已经遭遇到网络暴力,其个人信息被曝光,辱骂、威胁的电话和短信不断,甚至已经有人找到其住处敲门,她不得不“掰断电话卡”,请假躲家里不敢出门……这样的“众罚”是没必要的、过分的,甚至是违法的。
买家行为算不上什么大恶,并且还是在一定规则范围内的小心思。如果我们用网络暴力这种已经涉嫌违法的方式去惩罚她,这不是将自己拉低到和当事人同一维度,而是到了比当事人还更低的维度。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的网络暴力,不仅因为它是法外开“罚”,还因为它本身就已经走向了正义的对立面。
□与归(媒体人)
编辑: 杨林鑫 校对:危卓
推荐阅读:
翻网站评出“中小学百强”:粗制滥造的排名该消停了|新京报快评
“你很有女人味”,司法所长骚扰“缓刑犯”岂止“油腻” |新京报快评
中学通告现“低层次家庭”:“有教无类”了解一下?|新京报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