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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摆平不雅照做推荐语,是对“法治人物”评选的误读 | 新京报快评

喻辛 新京报评论 2019-11-22

涉事干部依规处理“不雅照”事件,体现的是法治思维,可这封推荐材料里却贯穿着“摆平就是水平”的逻辑,这很不“法治”。


▲图文无关。图片来自电影截图。


文 | 喻辛


又见正面事迹“翻车”。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聊城市开展了“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的活动。但活动意外牵出一桩公职人员“不雅照”事件,引发网友质疑。

    

事情原委是:候选者、当地纪委监委干部徐倩的参选材料里写到,2019年初,她曾接访一女子,该女子称自己跟多名妇女被一公职人员玩弄感情,并掏出一沓不雅照,表示如果组织不尽快处理将发布到网络。“看到这些照片,如若发布到网上,必然引发网络舆情,不仅对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还会严重抹黑聊城形象。”徐倩安抚好来访者后,按程序将该件转交责任单位,并多次进行督促办理。最终涉事公职人员得到严肃处理,“受害女性得到安抚,照片也没有在网络上流传。

    

主持评选的当地司法局表示,参选者均是来自各单位推荐,简介也是各单位准备的。但毫无疑问,将不雅照传上网说成“严重抹黑”,把不雅照没有在网上流传当作处置成功的评判标准,这难免给人“讲‘大局’不讲法治”、“避讳舆情”之感。

    

拿“摆平”而非“善解”不雅照事件作为推荐理由,显然是认知坐标轴歪了:这立足的是“舆情影响”,而不是“法治思维”。

    

平心而论,从转交线索到多次督促办理,促成此事快速解决,徐倩都是依规处理,贯穿其中的也是法治化逻辑。进一步说,徐倩“接诉即办”的行为,及时给受害者提供了法治框架下的解决路径,恰恰消除了“不信法,信舆情”存在的空间。

    

但是,一件依法依规处置的事件,到了当地部门的参选材料里头,非但没让人读出对法治的敬畏,而是透出一种落后、消极的司法理念,这无论是对于徐倩本人,还是对当地有关部门而言,不啻于一种“高级黑”。

    

也就是说,徐倩拿捏好了“依法依规处理”的分寸,但她却被那封有失分寸的参选材料给“坑”了--那通推荐语里,明明可以只用“法治语言”描述徐倩的突出事迹,偏却用了“公关语言”,这才是此事真正招致民众反感的地方。


比起个别公职人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为了怕抹黑而“捂”“掩”“遮”“盖”,才是真正的“自我抹黑”。


而从执纪层面看,评价徐倩处置这起不雅照事件的“基本标准”,也应该是依法依规合理处理了此事,而不是有没有摆平此事。

    

明明是“法治人物”评选,评选材料中的措词却没对表“法治思维”,而是裹着“摆平就是水平”的逻辑;该公开的案情未及时公开,也难逃“冷处理”的质疑……这次意外的“翻车”,不该被轻易掀过。

    

从公开材料来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社会法治信仰”在此次“聊城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文案中赫然可见。然而此次意外“翻车”,还是给当地有关部门提了个醒,不管是处理方式还是宣传文风,任何时候都不该忘了法治初心,更得谨守法治思维。


□喻辛(媒体人)
 

编辑:陈静  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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