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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避免信息查询“大海捞针”| 新京报快评

陈宇 新京报评论 2024-03-31
人民法院案例库与司法裁判文书网,并非不兼容关系。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图/新华社

文 | 陈宇

据报道,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库将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同类案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建成后,要向包括专家学者、律师、当事人等在内的社会公众开放。


对于中国司法发展,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一件大事。于法院层面,案例库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这将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建立一个更加标准、权威、便捷的“参照系”,有利于保障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为人诟病。


于公众层面,人民法院案例库透明开放,便于学习法律、了解规范,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司法监督。而鲜活、精准、权威的参考案例,也将为专家、学者等群体提供研究素材。


现代司法文明,建立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一般而言,司法公开包括“六大公开”,即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文书公开乃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尽管经过10年扩容,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亿余篇,但这种形式的司法公开也暴露出使用效果、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诸多问题。近年来上网文书数量大幅下降,就某种程度而言,也是职能部门正视短板、加强规范的选择。


具体而言,即将面世的案例库,具有三个突出特点。首先是指导性更强。目前,案例库已收录2000余件参考案例,包括刑事案例500余件、民事案例1200余件、行政案例200余件,以及部分国家赔偿、执行案例。虽然相比司法裁判文书库“库存”容量偏少,但历经“优中选优”“规范遴选”出来的典型案例,可以弥补指导性案例不足,方便各级司法审判机关“按图索骥”,依法准确裁判。


其次是便捷性更高。虽说裁判文书网内容丰富、数量庞大,但1.3亿余篇的“超大容量”,缺乏关键词和裁判要旨,决定了查询信息犹如“大海捞针”,殊为不易。人民法院数据库体量虽然“小巧”,但胜在统筹布局、分类清晰、覆盖齐全,更容易实现精准检索、高效查询。


再者是维权性更好。司法裁判文书网拥有的海量信息资源,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伴生黑灰产业,滋生敲诈勒索、信息倒卖、刷取流量等违法活动。人民法院案例库选取的参考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按业务条线对口负责、审查把关,经法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有利于避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产生侵权等“次生灾害”。


需引起关注的是,人民法院案例库与司法裁判文书网,并非不兼容关系。从本质上来讲,人民法院案例库与司法裁判文书网一起,构成了文书公开重要内容,建设案例库是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的重要一步。


针对公众“关停司法裁判文书网”的担忧,最高法也指出,从未“叫停”过裁判文书上网,“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不难想见,一段时期内,将会呈现“库网并存”“相辅相成”的景象。


当然,公众担忧也值得高度关注。包括文书公开在内的司法公开,符合现代文明的潮流方向,承载着人们对司法改革、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殷殷之期。也因此,在建设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库的基础上,不妨持续推出更多公开举措,充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撰稿 / 陈宇(法律工作者)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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