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医保就停课”,学生受教育权岂能如此揉捏 | 新京报快评
“马上给孩子买了,否则学校要求停课,给没买的开家长会。”近日,某小学班主任在家校交流群催缴医保的消息,引发了舆论关注。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11月3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实验小学一位家长向记者反映,称班主任群发通知催缴医保,没买医保的学生不仅要被停课,学校还要给家长开家长会,“你不买,天天群里催,小孩都被区别对待了,不买不行啊!”
该家长还表示,“老师说她也没办法,老师说学校安排的,学校说教育局安排的,教育局说政府安排的”。11月4日,当地教体局和医保局则回应记者称,医保是自愿购买,没向学校下达过任务指标,不买医保就停课的做法不对,将对此进行调查。
因此,目前此事还处于各说各话的状态,个中细节究竟如何,还有待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但无论如何,医保催缴工作都不能与学生的受教育权挂钩。
我国教育法明确,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就此来看,如果学生因为没缴纳医保便被停课,相关各方显然已经涉嫌违法。
事实上,涉及停课,教育部此前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设置了明确条件: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很明显,在此前提条件下,不缴纳医保也很难被归置于停课停学范畴。
而且,针对此次事件,当地也在回应媒体时强调医保是自愿购买,没向学校下达过任务指标。因此,安排班主任在家校交流群催缴医保,无疑是违反了相关要求。
当然,具体到此次事件,相关信息尚待补充、确证,方能进一步还原事件原委。接下来,当地不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查清此事,以进一步回应舆论关切。
无论如何,孩子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能因为各类外界因素受到损害。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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