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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对“私车公养”96名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闽西日报 2019-06-01


“我用单位的卡给私车加油,就是从公家身上揩油,不遵守规矩和纪律,把规矩当‘耳边风’,触碰了纪律底线,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在谈到私车公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吕亮坦言。




日前,龙岩市纪委通报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其中一起就是吕亮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4次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及他人的私车加油共计3817.36元;对车辆疏于管理,导致单位9名驾驶员在周末及节假日私车加公油共计69233.6元。为此,吕亮不仅被追缴私车公养的费用,而且受到党纪处分。



去年12月,针对龙岩市委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私车公养现象,龙岩市纪委立即组织各派驻纪检组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遏制私车公养问题。各派驻纪检组紧盯公油私加、私费公报、公私混用三种表现形式,发现问题线索,清退违规金额,处分责任人。龙岩市红十字会驾驶员章某利用保管单位公车加油卡的便利,先后14次为自己及朋友的私车加油共计2890.17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岩市卫计委驾驶员张某某购买汽车坐垫用于私车上,之后用公款报销,受到辞退处理。据统计,目前各派驻纪检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230条,清退费用121.23万元。



“我们组织监督单位共自查出‘私车公养’问题线索24条,责令整改24条,共清退18.33万元,目前还在进一步查处中。”龙岩市纪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傅闽说。


自查自纠后,龙岩市纪委开展专项督查,核查违规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违规报销私家车费用、违规私车加公油、是否实行公务加油卡“一车一卡”制度等问题,查处隐形变异的“车轮腐败”,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集中清查,既查处驾驶员、普通干部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办公室主任、车队长的管理责任以及包括单位“一把手”在内的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截至今年9月,共对96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辞退、解聘30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龙岩市纪委监委将成立督察组,选取问题线索“零报告”、成效不足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同时,推动建章立制,加强公车费用的公示,健全派车制度,严格实行公车加油卡“一车一卡”,建立公车状况案卷制度等,从源头上防止私车公养行为发生。


来源:清风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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