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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正处长级干部被双开!上杭一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伪造会议决定欺骗组织被处分

闽西日报 2019-12-16



近日,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正处长级干部陈日标被双开;上杭一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伪造会议决定欺骗组织被处分。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正处长级干部陈日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龙岩市委批准,龙岩市纪委监委对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正处长级干部陈日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日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牟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渎职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陈日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日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杭一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伪造会议决定欺骗组织被处分


“因一时贪念,我挪用了村集体资金,在明知违纪的情况下,还伪造会议决定企图欺骗组织,如今后悔万分……”前不久,在福建省上杭县下都镇三益村的党员大会上,时任党支部委员薛汉明作出了反省。


这事还得从下都镇纪委接到的匿名电话说起。“是镇纪委吗?我是三益村下村小组的村民,我村的集体林地被征用,合同签订都一年多了,可补偿款至今没看到……”群众电话反映的问题和不久前收到的举报信反映的是同一个内容,其中必有“猫腻”。镇纪委随即决定,对此问题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村民反映的补偿款其实是该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的流转租赁费用,因该村槐猪养殖场项目建设流转租赁了集体林地以及部分个人林地。


调查人员在查阅企业租赁费用转账记录时发现,早在2018年1月,本该转入村委会银行账户的租赁费用4.86万元却分成了3.06万元和1.8万元,分别打入了薛汉明和时任村委会主任薛金玉的个人银行账户。


“村集体资金怎么打入了个人账户?这其中原因是什么?”调查人员决定找薛汉明谈谈。


“请把2018年村集体林地流转的材料拿来,我们想了解点情况。”调查人员说道。薛汉明很快从村部将材料送到调查人员面前。材料显示,因为三益村下村村民小组未开设银行账户,村民代表2017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在村民代表未议定资金如何使用前由薛汉明、薛金玉分别保管集体林地流转租赁费用。


调查人员从薛汉明提供的材料来看,符合规定和要求,可村民为什么还接二连三地反映此事呢?调查人员又让薛汉明提供有关会议记录。


“这个,这个有什么好看的,村委会会议记录本还在村部,要不我下次再带过来给你们吧。”见状,薛汉明不自然地说。


“那不用了,我们一起去村部取吧。”调查人员接着说道。


经查,在会议记录本上,根本没有2017年12月20日当天的会议记录。面对调查人员地继续追问,薛汉明最终承认:“这决定是我伪造的,这上面的签名,也是我让别人代签的……”


原来,薛汉明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时任村委会主任薛金玉,伪造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等流转材料,将集体林地流转租赁费用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挪作他用。


根据调查结果,5月16日,经下都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薛汉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薛金玉全镇通报批评,对违纪款予以追缴。



来源:福建日报  东南网  清风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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