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龙岩”在行动 | 精准施策!让特殊困难老年人安享晚年!
“大爱龙岩”在行动
我市精准施策关爱
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
“这里的饭菜很香啊!”近日,长汀县濯田镇升平村长者食堂正式揭牌运营,老人们边吃边赞道。来这里就餐的老人说,以前自己在家里煮饭,每天煮一次吃三餐,现在可好了,每餐都能吃上新鲜可口、富有营养的饭菜。
升平村的长者食堂只是我市乡村、社区众多长者食堂中的一个。近年来,我市聚焦解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留守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以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重点,把长者食堂建设列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建设长者食堂138家。
为打好大爱龙岩牌,推进“爱心敬老”专项行动,我市将持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功能,通过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开展“互联网+养老”线上线下服务、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举措,让他们晚年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 对年龄在60至79周岁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75周岁以上城乡孤寡、失能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含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投保1份“银龄安康保险”。
◆ 同时,对具有我市户籍且年满80-89周岁、90-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高龄老人津(补)贴,并针对其中属于低保对象的,再追加每人每月100元津(补)贴;对100周岁及以上的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营养补贴,并每年给予不低于2500元的慰问金。
◆ 对具有我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以老年人服务券(卡)或现金的方式发放护理补贴。
◆ 此外,我市将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75周岁以上城乡孤寡、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6+2”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全部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6+2”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每月不低于20元线上呼叫信息服务,为前“6”类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线下实体援助服务。
◆ 针对散居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我市按照“一户一方案”,在助行、助力、助浴、助急、防滑等方面为困难老年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每户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补助,让这些老年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下一步,我市还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改革与发展同步推进,管理与服务双向优化,高质量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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