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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龙岩”在行动丨最高92%!龙岩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今起调整

龙岩市融媒体中心 闽西日报 2023-11-22



7月3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8月1日起,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政策,提高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及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发挥医保基金的保障效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据介绍,本次住院待遇调整方面:★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90%提高到92%、二级医疗机构由75%提高到80%、三级医疗机构由50%提高到55%、统筹区外(市外)医疗机构由40%提高到45%。新罗区的参保居民在龙岩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参保居民在本市二、三级中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比同级别综合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含单病种)。




此外,本次还调整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报销比例

★提高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市内)住院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由45%提高到53%、二级医疗机构由65%提高到70%,统筹区外(市外)住院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由三级医疗机构35%、二级医疗机构40%、一级医疗机构45%统一调整为53%。

★提高DRG收付费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省内DRG试点医院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3%。




龙岩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融媒体记者:梁熙  通讯员:许铱

编校:廖志坚 应瑛

审核:蔡添高 王沐

监制:王仰华

总监制:高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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