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为四川省内常住户口;
4.限男性,年满18周岁,35周岁(含)以下(1988年3月24日至2006年3月23期间出生);
5.身高170cm及以上;
6.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8.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要求可放宽至168cm及以上。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0: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20:00。
4.笔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无法通过审核,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0:00,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考岗位和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20: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做好当天参加体能测评准备。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3个项目。
3.测评标准:①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附件1、2)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应测项目中任意2项合格即通过,测评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公布,同时明确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3倍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审查,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资格审查结果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和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7.心理测评结果、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七、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3.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1.体检合格考生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知岗前培训相关事宜,聘用对象应按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双方意愿,可继续聘用。
九、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辅警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探亲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6406430(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十一、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由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发布,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因总成绩排名靠后未能进入体检的,考试成绩和测评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相应职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负责,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生未按规定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8-62691653(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辅警管理科)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