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网约车新规出台 将这样影响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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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网约车合法了!
今天下午3点,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共同在国新办举办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新规将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今后网约车合法了!
新规最大看点有哪些?网约车如何实现“合法化”?兼职开网约车行不行?“专车”价格贵不贵?打车还难不难?......这些有关你出行的问题,今天都有了明确答案——
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新规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
具体车辆要求:
7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新规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八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
新规规定,网约车平台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这意味着,兼职司机也是自由身,不影响本职工作。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与驾驶员是经济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新规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但网约车平台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新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但需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新规新增经营权无偿使用且有期限,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减轻行业负担。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
新规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正式出台的新规,与去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这些有争议的条款上,做了较为妥善的调整。
关键词:
此前,互联网“专车”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就意味着需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北京普通巡游出租车报废年限为6年。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多家专车公司表示,报废年限会将大量的私家车拦在门外,专车平台上的车辆将大幅下降。
此次出台的新规结合了车辆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专车司机需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很有争议的一条。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薛兆丰曾表示,专车司机与网络平台之间并不是劳动与雇佣的关系,非要签劳动合同,就好像让淘宝跟六百万电商来签劳动合同一样。
去年新规发布后,滴滴公司对此表态,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题。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
修改后,兼职司机仍可以保持“自由身”,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当时表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约租车平台,需要按照其经营地域范围,逐个进行县级政府的审批工作,工作量之大,效率之低,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新规要求,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网约车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新规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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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准备起来吧坐网约车的人也可以放心了你坐的不是黑车扩散周知!(综合:中国网 北京青年报 央视新闻)
本期编辑:渠津
本期校对:李兆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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