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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评 | “疫苗之乱”何时有终点?

唐华 中国网 2019-04-28

长生疫苗案件的余波尚未平息,又一起和疫苗有关的违规事件再次撩拨公众的心弦。


日前,江苏金湖县委宣传部通报,该县黎城卫生院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此次事件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委、卫生和计生委、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涉事的黎城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已经全部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疫苗本该是为公众,特别是儿童身体健康筑起的一道防线,但近来不断曝出的各种违法违规事件,却让这道防线屡屡失守。有生产环节出问题的,如长春长生公司案件;有运输环节出状况的,2016年济南曾破获一起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涉案价值高达5.7亿多元,疫苗贩子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导致可能变质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而最近这一次,是疫苗在最终的使用管理上出现纰漏。


一条产业链上,处处都可能是“坑”。接种了疫苗的孩子,身体健康令人担忧,频繁曝出的疫苗乱象更是在社会大众的内心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媒体报道的这些案例是否只是冰山一角?国内的疫苗到底还能不能放心使用?


当年的三鹿奶粉事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摧毁了一家知名企业的所有,也让整个国产奶粉行业的信誉一夜之间荡然无存。而今,如果人们的耐心和信心在不断曝光的负面新闻中销蚀殆尽,未来的国产疫苗乃至整个医疗行业是否会重蹈覆辙?真的很难说。


疫苗之乱,根子不在疫苗,而在人心。当企业经营者凡事“利”字当先,将良知、道义和对生命的敬畏抛之脑后,当监管部门人浮于事、玩忽职守,甚至和不法企业、个人搞利益输送,疫苗之乱就难以避免。


治乱必用重典。长春长生公司疫苗事件之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疫苗管理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2018年底起开征公众意见。草案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增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草案》有关条款明确落实各方责任。


虽说还是《草案》,但毕竟是国家在疫苗管理上向立法迈出的关键一步。期待这部法案能够在征求意见中不断完善,尽快落地,也希望在日后执行中真正发挥刚性作用,而不被束之高阁,早日终结“疫苗之乱”,让孩子们放心接种,父母安心。


栏目: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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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编辑:李兆彧

    本期校对: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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