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总会对口水歌有恶意?
#乌梅子酱 口水歌#这个热搜,让我看到的是对口水歌的恶意。
口水歌从音乐属性来讲,就是那些朗朗上口、通俗简单,在现代流行音乐产业里,流行传播度特别高的歌曲,口水歌原本应该是一个中性词。
不过,华语流行乐坛的高端之处,就在于历来把商业、流行、包装、口水等等当成贬义词。其实想想也挺可怕的,流行音乐把流行当成原罪,越流行罪孽越深,在华语乐坛要做一个只要安安静静、简简单单听歌的歌迷,太难了。
很多人把《乌梅子酱》拿来和华语乐坛80年代到00年代的经典来比,答案是这首歌太弱了,这首歌曲弱不弱的不好说,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本能判断,反正我确实一直没能理解这首歌曲的爆点在哪里?
但我们可以把眼光放远点,要不纠结于这种微观的好与不好,而是从宏观的角度再来看看口水歌这个问题。事实上,华语主流乐坛的历史,就是一部口水歌的历史,你们怀念的八、九十年代华语乐坛盛世,就是一部口水音乐史,除了极少数在音乐性上有开创和创新之外,大部分都是在创作口水旋律上,得到了时代的红利。
而且,就连音乐性很强的音乐人,他们闻名于世的歌曲,大部分也是口水歌。
口水歌是无错的,口水歌是无辜的。流行音乐不流行,才是可耻的。
所以,为什么一定要将口水歌污名化呢?旋律简单上口,歌里情情爱爱,难道有错吗?中国人世界里那些民歌,从西北到西南,不都是以那些旋律动听的哥哥妹妹情歌为主吗?《刘三姐》里那些歌按现在的标准,就是口水歌,甚至很“俗不可耐”。
再一个而且,被你们津津乐道的华语乐坛盛世,之所以盛世,靠的并不是所有创作者从心的创作,而就是在一个成熟的运转体系之下,利用分工把一首首歌投放到市场。其实现代的流行音乐,就是商业化的市民文化,口水般的流行性就是它的内核。
你可以批判具体某首歌低俗、粗制滥造,但不能全局否定流行音乐工业的商业化属性。流行音乐的创作者,他们就是行业的匠人,他们要做的就是写更多流行的歌曲,谁的流行歌更多谁NB。在基于这个本质的基础上,再加入艺术性、创造性,当然就更NB了。
流行音乐工作者真正要坚守的,不是不写口水歌的底线,而是音乐不能毁三观,在制作层面要对得起精益求精的匠人精神,这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所有创作者如果都在音乐里研究哲学、探讨物理,解析音律学,开创诗歌美学,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顺便说说李荣浩,我对《乌梅子酱》真的无感,但我觉得这种小情小爱,不应该是批评的方向。而我觉得《乌梅子酱》无感的原因,也是因为李荣浩在之前还写过一首近似题材的作品,那首歌才真的是李荣浩写这种类型歌曲里经典中的经典。
它就是《慢慢喜欢你》。
另外,也别老纠结于李荣浩和口水歌的关联上,一定程度上,当一个音乐人和口水歌牵连到一起,就会被人觉得很Low,很没有技术含量。不过,也别高看大多数叫Low的人,有些人其实不识谱更听不出来一首歌曲里每一轨的音色,以及编曲的结构和逻辑,但他们也是会评论这个Low,那个没有技术含量的,胆子大的很,就像之前一个娱乐博主,因为李荣浩给陈奕迅作品编曲上热搜而愤愤不平。虽然,他并不知道编曲到底是什么,编曲对于音乐的意义是什么?
说到编曲,其实可以去听听李荣浩给陈奕迅最新两首作品《人啊人》和《盲婚哑嫁》编的曲,那些借着《乌梅子酱》趁火打劫,要把李荣浩说的一无是处的,可以听一听这两首编曲。
Low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