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原乡 | 故乡消失在语言中

2016-03-25 张丰 新华每日电讯
戳蓝字关注 新华每日电讯 草地周刊


文 | 张丰

春暖花开,生活在城市的异乡人已经忘记故乡,等下一波思乡病来袭,估计是下一个春运了。这两年,“还乡体”文章流行。每一个春节后,会有不少文艺青年和知识分子,来记录回乡的观察和感受,在网上引发广泛的共鸣。只是我们普遍不得不用普通话文体来谈论故乡。在这样的叙述中,故乡事实上已经消失在语言中。故乡的独特体验与记忆,声音、味道,物事、美食,甚至问候与告别,都和一个地方的方言息息相关。

  当我们回到故乡,捡起久违的方言,过去才会跨越时空款款而来,抵达当下的内心,我们才会感到自己与这片土地独特而深刻的联系。但是,当我们付诸文字,我们却必须使用那种在异地才使用的普通话。我们的生活,已经“普通化”了。我们知道何为礼貌,何为时尚,何为未来,我们会用电视和报纸上的语言来思考。一个东北人,与一位河南人,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成为同事或者朋友,从语言的角度来说,他们是相同的人。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大力推广普通话,在50-80年代,收效并不大。在80年代的文学中,有不少被称为乡土文学的作品中,还在使用大量的方言。不少学校的墙壁上,刷着“请用简化字,请讲普通话”的标语,这说明,普通话仍然是一种要靠强调才会被注意到的语言。

  但是90年代以来,大量的农村人涌向城市,人们从故乡涌向异地,从踏上异乡的那一刻起,很多人不由自主地模仿央视新闻的腔调。一个几乎同步的进程是,市场化媒体起步并流行起来,报纸上的叙述语言,让异乡人感到温暖,他们投入普通话的怀抱,没有一丝羞涩。

  这是一个很少有人注意的同质化进程。语言的同质化,决定了思维方式和认识世界方式的同质化,人们前所未有地成为一个“共同体”。可以说,自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梦想的民族大团结,如今已成为现实。故乡,在各类登记表上,最终将等同于“籍贯”,它变成一个符号,变成一个需要向子孙后代讲述的“他者”。

  故乡作为一个文化概念,本质上是属于农业社会的。古代,只有读书人和少量的商人,才有机会离开故土。商人出去赚钱,然后就会回来,修建大宅子,他们的内心,是没有离开的。只有文人,才算真正的离开,他们前去帝都朝圣(考试),考取功名后,就有机会到外地做官,他们的思乡病泛滥起来,写下大量有关故乡的诗歌。诗人的语言,当然是精英使用的书面语,也算是古代的“官话”。这样的精英虽然不多,但却垄断了话语权。他们塑造出了“故乡”在中国文化中的神圣性。

  故乡被重新审视,是“现代”的事情。晚清以来,清政府发现传统科举考试所依靠的知识体系,无法抵御外来入侵者,大量向欧美日派遣留学生。这些留学生会想到家乡,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想到的是身后的那个国家。他们学习着外语,身后的“家国”融为一体,这是两千年来传统知识分子都没有的体验。身处外语之中,思想常常不能直接抵达方言,这中间还隔着一层“国语”。上世纪20年代初,语言学家赵元任在美国为商务印书馆录国语留声机片,大受欢迎,稿费可以补贴他新婚后的开销。他回国路上,在香港买鞋,老板说他国语不标准,而老板自称,自己正跟着赵元任的唱片学国语呢。抗战时,他随校西迁,路上在广西找一位省长帮忙,这省长每天必修的功课,就是跟着留声机片学国语。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精英,在他们心中,国语的地位要远远高于家乡话。

  这当然是一种进步的趋势,只不过,在这种趋势中,故乡必然会走向衰落。鲁迅不是第一个注意到“故乡”正在衰败的人,但是却是第一个很好地表达这种感觉的人。如今流行的各种“怀乡体”,还没有一篇能够超越鲁迅的《故乡》。小说中的“我”,离开家乡到北京打拼,回来时发现故乡已衰败不堪,而自己也终将离去——如今很多写故乡的文章,内在结构依然如此。

  不同的是,鲁迅的《故乡》中仍有不少方言的痕迹,那些动物、植物,在教材中都必须加上注释,才能让外地的学生看个明白。如今的返乡记,却不需要再做什么注释了。从这个角度看,鲁迅的乡愁,比现在更浓烈,而我们,多半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如果说乡愁是一种病,那如今的人们,离治愈已经不远了。等到我们的子孙长大,可能就有抗体了罢。

转载请注明  新华每日电讯  草地周刊
提供有生命力的阅读在这里读人文历史 读转型中国长按二维码  一键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