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住宅平房管理的通知再次征求意见啦!欢迎您继续关注~

2017-02-10 安居北京

2017年1月26日至2月5日,我委就《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热心市民踊跃参与,在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范围和情形、房源核验及不动产登记标注信息内容及表述等方面提出了宝贵、中肯的意见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分类梳理,组织相关部门逐条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


结合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委对《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月10日至2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传真】

59958635

【邮箱】

zjwshchch@163.com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

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区国土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简称住宅平房,下同)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通知如下:

一、住宅平房转让时应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并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

二、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屋管理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三、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应急救援、通行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四、本通知自2017年x月x日起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7年x月x日


了解更多详情

可点击”阅读原文“


本期责编:006xq

猜你喜欢


除了关注安居北京,还可以订阅信息!
注意!这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了
快来围观,住建委大数据中心惊呆你~


微信:安居北京

微博:安居北京

关注安居北京,获取更多权威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