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棚改补偿要因地制宜 不支持盲目货币化
棚户区改造事关千千万万群众安居乐业。我们的城市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脏乱差的棚户区。目前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还很艰巨。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们就要努力去办,而且要千方百计办好。
”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道青和居社区视察时的一番话让困难群众的安居梦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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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攻坚 棚改计划理性推进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棚改开工580万套。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明确,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层面的文件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
督促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
要求各地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要求各地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
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补偿方式 货币化安置并非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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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安置或者货币补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棚户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补偿方式。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及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都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2015年以来,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要求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既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也避免重复建设。
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没有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
住建部采取多种方式
督促商品住房库存不足、
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
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建议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2018年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住建部明确:
◆ 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
◆ 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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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辉煌 近1亿人“出棚进楼”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今年1~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经开工363万套,占全年580万套目标任务的62.5%。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不仅可以帮助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还可以有效拉动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城市二元结构,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正如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的批示,棚户区改造的持续推进,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一举多得的作用。
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和谐稳定的同时,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房价上涨较快城市,通过新建棚改安置住房,增加了住房供应;在房地产库存多的城市,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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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编:010z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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