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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市区两级住建房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导读
为推进《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落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职, 6月5日市住建委执法总队、丰台区房管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丰台区风荷曲苑小区、莲怡园二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上述两个小区存在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内容不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等问题,丰台区房管局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是保障业主知情权的重要手段,业主根据全面真实的物业服务公示信息才能对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监督,才能有效提高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机制。执法人员也对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向物业企业进行了普法宣传。
在检查中还发现风荷曲苑小区存在一楼业主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莲怡园二区存在部分老年电动代步车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物业企业负责人都进行了现场制止,及时纠正了业主的违规行为。同时,联合检查组要求两家物业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对发现业主或使用人存在的违规行为要立即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下一步,市区两级住建房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重点针对“12345”投诉较多的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综合执法,督促物业企业积极贯彻执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小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平安宜居小区建设。
供稿部门: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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