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022年残保金开始征缴,上杭各有关单位不要错过!
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知
来啦!!!
征缴公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于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应该如何申报呢,有详细的申报流程吗?
小编为大家
敲黑板!划重点!
快来看看还有哪些
你没掌握的小tips吧~
缴纳残保金的相关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比例的,应按规定缴纳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审核对象
龙岩市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审核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跨省通办”专区(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查看当地办事指南或在线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1.《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加盖公章);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残疾人证件信息时需提供);
4.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
5.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
6.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复印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7.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复印件1份,如: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
8.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原件1份,存在劳务派遣情况的残疾人需提供)。
注:材料1、2、8可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专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
详情咨询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12366
龙岩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2966182
新罗区残联:3228005
永定区残联:5839212
上杭县残联:3887178
武平县残联:3231310
长汀县残联:6615966
连城县残联:8921336
漳平市残联:7834406
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 源:龙岩残联
编 辑:兰秀清
编 审:赖丽琼
监 制:林斯乾
总监制:张锋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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