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陌生美女倒追,刷单就能赚钱……你走过最长的路,千万别是骗子的套路
“走过最长最远的路,就是骗子的套路”
花样百出的诈骗手段
不仅一遍遍刷新着我们的脑洞
也挑战着我们的承受极限
适逢“双11”购物季
宁海法院聚焦电信诈骗
为您揭秘骗子的套路
教您如何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你以为的软萌妹子
有可能是抠脚大汉!
今年5月,31岁的单身小伙李某在刷短视频时,收到一位自称小芳的女主播发来的私信,表示想与李某处对象。想到自己年纪不小却至今未婚,如今又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李某便心动了。二人就这样谈起了“网恋”。
在交往过程中,“女友”经常以开宾馆、买衣服、买菜等理由让李某进行转账,却始终遮遮掩掩,不愿相见,每次李某提出想与其进行通话或者视频时都被拒绝。最后一次转账后,李某发现对方的账号显示已注销,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谁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后竟发现,小李口中的“女友”竟然是90后男子陈某,其通过将自己的头像和昵称换成女性,冒充“美女”,之后主动与视频平台上的其他男性用户搭讪,一旦对方上钩就以各种名目骗取对方钱财。除此之外,陈某还曾冒充主播,以帮助代卖货物为由骗取供货商保证金。李某诈骗所得共计5811元。
宁海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交友因其隐蔽性经常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提醒广大网友,在网络交友中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不要轻信他人,更要谨慎转账或购买、赠送礼物。
在家刷单能赚钱?
骗你没商量!
“招聘刷单员,无需垫付无需押金,每单33元,一单一结,适合大学生、上班族、在家带小孩的妈妈。”小张在网上找兼职时,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了这样一则招聘信息。因为觉得成本小、操作简单,小张没想太多就加了信息发布者的微信。
小张在对方的指导下,在某购物平台里下了一笔订单后,对方又发送了一个链接,让小张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APP,并要求其输入订单号、支付宝账号、密码等信息。没过多久,小张发现自己支付宝花呗被扣走了3500元。意识到被骗后,小张赶忙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将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悉数抓捕归案。该团伙通过在网购平台生成购物订单,并将购物订单链接发给下家,再由下家招聘淘宝刷单的方式实施诈骗,先后骗取受害人金额近3万元。
宁海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余人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在网络购物流行的当下,同时兴起了网络刷单的工作,有这样一群人假借网络刷单名义,骗取被害人支付宝中的余额、花呗及借呗。在此提醒广大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查找招聘信息,并对想要应聘的岗位进行全面了解,切勿轻信一些招聘信息中所承诺给予的高额报酬。
就退了几双袜子
竟被骗了1万元!
2018年3月,宁波的吴女士接到了一位自称是客服的人打来的电话,其声称吴女士前段时间在某购物平台购买的几双袜子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进行回收销毁,并允诺可以退款。之后,该“客服”询问了吴女士的支付宝芝麻信用分,并表示信用分不够高,退款不能立即到账,让吴女士将支付宝内借呗的额度贷出来以提高信用分。
吴女士虽然觉得事情蹊跷,可最后还是按照“客服”的要求,将支付宝借呗里的1万元贷出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之后对方又提供了一个微信二维码让吴女士扫码支付,此时,已经被骗子的手段弄糊涂的吴女士再一次听信了对方的说辞,将钱转入了对方的账户。就这样,吴女士为了退几双袜子最后却被骗了1万元。
事后,吴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谢某及其同伙张某、李某抓捕归案。
宁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
“双11”购物狂欢季再度来临,在大家疯狂“剁手”的同时,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接到此类所谓的客服电话时,不轻信、不盲从,拒绝透露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的信息。同时,网购退款请通过正规渠道,要求私下转账的都是骗子。
提供微信收款码就能赚钱?
小心摊上大事!
吴某与沈某系朋友关系。去年6月,二人在一起吃饭时,吴某意外得知沈某现在正在干诈骗的勾当。原来,沈某之前曾在一家网贷公司上班,期间积累了大量网贷人员名单。离职后,沈某纠集了几名同样缺钱的伙伴,冒充网贷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借款人催讨借款。之后,以APP后台正在更新为借口,让借款人打款至私人微信账户进行线下还款。
多次行骗后,由于受害人举报,沈某与其同伙的几个微信账户先后出现异常并被冻结。为此,沈某向吴某表示,希望借其微信收款码帮忙收一下诈骗来的钱并允诺会给予适当好处。
虽然明知沈某借用自己的微信收款码是用于诈骗,但碍于朋友情面再加上对方允诺的一点好处,吴某最终还是走上了“帮凶”的道路,并从中获利450元。之后,沈某等人的诈骗行为败露,吴某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宁海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吴某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骗取财物仍提供帮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吴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其余人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千万不要让一时的利益蒙蔽了双眼,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日常生活中接到陌生电话或短信,尤其是涉及到款项交付或个人信息等问题时,应提高警惕,主动核实对方人员身份信息,或通过官方渠道寻求帮助,以防落入诈骗人员的陷阱。
天上不常掉“馅饼”
但总掉“陷阱”!
记住下列防范诈骗口诀
让你轻松应对!
陌生电话勿轻信,银行客服问究竟;
安全账户子虚有,大额汇款要三思;
个人信息顶重要,密码账号保管好;
提防非法假网银,登录网址要记清。
来源:宁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