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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转破产,宁波这家企业依然感激法院




贵院及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依法公正、规范高效,特别是经办法官王亚平同志认真负责、耐心亲和的敬业精神让我们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暖,感受到宁波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宁波清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这封写给宁波中院的感谢信

出自一家因严重资不抵债

从执行转为破产程序的企业


它曾深陷债务缠身的绝境

但司法的力量

给予了它最终的希望



经营恶化,军工企业陷困境


宁波清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7日,是由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以下简称“兵科院宁波分院”)等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国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与回用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销售、运行管理、技术服务等。

公司在设立初期,经营前景良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后因各种原因,经营持续恶化,债务不能清偿,成为宁波中院的被执行人,只能靠上级公司垫付职工工资、社保、货款等费用勉强维持。

无奈之下,该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债权人)兵科院宁波分院向宁波中院提出了对清水源公司执行转破产的申请。2019年5月12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为清水源公司管理人。



一波三折,财产处置难推进


经债权申报并核实确认,该案件接收债权申报共20家,债权申报总金额1700余万元,除债权人兵科院宁波分院占比较大,其他普通债权确认总金额1300余万元(包含职工债权10余万元)。但公司全部资产只有法院执行余款60余万元现金、办公设备、机器设备。

清水源公司放置在绍兴某公司的机器设备涉及废水、废气、废渣清理,清理难度大、拆卸要求高,清理费用大大超出买受人预估金额,故该机器设备在第一次司法拍卖后,买受人因清理费用过高等原因悔拍,并自愿罚没竞拍保证金20万元。

破产管理人与评估人员清点清水源公司资产

重新拍卖过程中,法院发现该买受人无视拍卖公告盲目参拍。该人如竞拍成功后,再次悔拍可能性大,且存在须赔偿绍兴某公司巨额损失的风险,这会导致债权受偿率降低,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和解,多年积怨得化解


在该案承办法官王亚平指导下,破产管理人撤回了重新拍卖公告。法院再次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新的财产变价方案,即由司法拍卖处置方式变更为定向招募买受人。

王亚平法官

最终,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这些机器设备成功出售,并在绍兴某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处置完毕。

清水源公司资产经处置,最终获得可供清偿款项共计180余万元。

清算期间,王亚平法官、破产管理人与兵科院宁波分院、其他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兵科院宁波分院自愿放弃参与清水源公司的分配,以提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受偿比例,并与债务人共同提出和解意向及和解申请。

之后,法院裁定该案进入和解程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和解协议。因兵科院宁波分院放弃分配,其他债权受偿率最终达到了13.81%。清水源公司长期繁重的债务压力得以解决。


典型意义


      因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性使变价处置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与破产管理人及时转变资产处置思路,突破传统司法拍卖路径,采取定向招募的方式,让买受人全面掌握资产信息,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加快了资产变现速度,推进了破产案件的进程,该案的财产处置方式为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提供了司法样本。

承办人又研究把脉案件实际情况,悉心指导管理人提出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的申请,积极引导、推进和解进程,最终促成清水源公司与债权人达成破产和解,提高了债权清偿比例,化解了清水源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积怨已久的矛盾,获得了债权人的谅解与理解,顺利推进清水源公司破产案件的办结,实现了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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