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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法庭”升级提质,共话商业秘密保护!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企业解难题 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提升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6月2日,宁波中院举办了以商业秘密保护为主题的“四明云法庭”线上庭审观摩暨研讨活动。宁波市委党校学员、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市法院干警等共30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也是宁波中院充分运用法院丰富庭审案例资源,展示法官以案释法专业特长,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将“云法庭”升级为“四明云法庭”(“四明即明法理,存敬畏;明公理,守底线;明事理,扬正气;明情理,促和谐)后的首期活动。


本次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形式。上午,“四明云法庭在线播放宁波中院陈志君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被告人郑某、丘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庭审录像该案是宁波中院有史以来办理的第一起一审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宁波中院对该案近5小时的庭审视频进行了精心剪辑,并配以字幕和说明,方便与会人员观摩学习。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人民法院报》对该案的专版报道

当天下午,“四明云法庭”研讨活动在宁波市委党校举行并在线直播,宁波中院两名法官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结合上午观摩的庭审案例,为现场和线上与会人员进行以案释法。


主讲人:      潘效国(宁波中院刑三庭员额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结合其作为合议庭成员审理的被告人郑某、丘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系统介绍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背景、当前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情况及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基本做法四方面具体情况。

     马洪(宁波中院知产庭副庭长、浙江省反垄断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宁波市涉外知识产权指导专家)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准确定义商业秘密是什么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后果;通过对知识产权发展的历史解析,系统解答为什么要保护商业秘密;通过国家层面制度及司法层面实践的介绍,阐释如何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对生效案件裁判要旨的讲解,为企业如何具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送上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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