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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引导,因案施策,宁波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月26日,在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开展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宁波中院发布了《宁波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情况报告》《宁波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典型案例》

  《宁波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情况报告》涵盖了2019-2021年宁波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相应建议。  报告显示,近年来,宁波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工作,大力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以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的执行查控模式作用,针对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当事人的特点因案施策,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呈现出执行效果佳、执行周期短、执行效率高的特点,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宁波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提供了不竭动力。  2019年-2021年,通过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等机制的引导,宁波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的占比低于10%。三年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共结案1094,实际执行率逐年上升,执行到位标的额共计5638.96万





宁波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1

部门协同、多方联动切实保护外企知识产权利益

——德国某公司与某进出口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案



2019年,宁波中院经审理,判决某进出口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德国某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考虑到宁波海关并非案件当事人、亦非民事案件的责任主体,法院判决驳回了德国某公司要求海关销毁侵权产品的诉讼请求。之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德国某公司非常关注被查封侵权产品能否销毁的问题。由于诉讼阶段已在海关仓库查封了一批侵权产品,继续存放既扩大仓储费损失,又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宁波中院执行局多方协调、积极施策,在与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一起争取到宁波海关的支持后,进一步寻找法律依据,最终在执行程序中裁定销毁某进出口公司所有的切菜器,共计12600个。

之后,宁波海关根据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文书,将涉案侵权产品尽数销毁。在保护外商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利益的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案例2

另辟蹊径、冻结网店关联账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台州某贸易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案



深圳某科技公司向宁波中院起诉台州某贸易公司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宁波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台州某贸易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深圳某科技公司损失及合理费用共3万元。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台州某贸易公司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委托台州当地法院进行了财产调查,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承办法官另辟蹊径,在电商平台以台州某贸易公司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天猫平台有一家同名的车品专营店。经核实,该网店系被执行人开设。承办人遂冻结了该网店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并扣划了账户余额。因网店无法正常营业,台州某贸易公司主动将剩下的款项及诉讼费、执行费汇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案例3

精准限制消费、化解知产执行困境

——美国某公司与山东某制造公司、鄞州某机械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



美国某公司向宁波中院起诉山东某制造公司与鄞州某机械公司侵害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宁波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山东某制造公司、鄞州某机械公司停止其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其不良影响,并共同赔偿美国某公司损失2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本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调查后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并早早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了年近八旬的老人以规避法院执行。承办法官在查清本案相关事实后,精准打击,将二被执行人的高管和大股东认定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之后,因限制消费措施对这些直接责任人员发生效力,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了法院,表示愿意沟通协商,使本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案例4

巧用执转破机制“一件事”化解知产执行系列案件

——宁波某报业集团与湖南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执行案



宁波某报业集团与湖南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涉及案件45件,海曙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湖南某公司赔偿原告宁波某报业集团经济损失共计62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约谈,得知湖南某公司涉及对宁波某报业集团的侵权案件还有100余件,宁波某报业集团正在准备起诉。考虑到湖南某公司仍具备一定还款能力,同时为真正做到系列案件“一件事”解决,实现诉源治理的目标,承办法官多方协调,促成了双方的和解谈判。

但谈判过程并不顺利,湖南某公司未认识到案件存在的广泛关联性,也没有意识到案件可能带来的破产风险,否决了一揽子解决的提议。承办法官巧妙引导宁波某报业集团提交执行转破产申请书。湖南某公司在收到破产申请书后,考虑到破产清算带来的问题,最终同意和解,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让涉及百余件的知识产权执行案件得以一揽子解决。




案例5

周密安排、安全高效销毁含有害物质侵权产品

——广东某新材料公司与杭州某电器配件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



被执行人杭州某电器配件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申请执行人广东某新材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向北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销毁1717箱节能灯并支付赔偿损失10万元。

因存放于海关仓库的侵权节能灯数量多、体积大,还含有有害物质,既无法现场就地销毁,也无法委托海关进行销毁。北仑法院统筹兼顾安全隐患、双方意见、费用支付、销毁进程,确定专业机构销毁、先行付费、双方参与、全程监督的执行方案。

执行立案一个月后,案涉节能灯全部无害销毁,款项到位,案件执行完毕,获得了千里之外的申请执行人的赞誉。




案例6

善意文明执行助力青年创业

——南京某公司与北仑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执行案



北仑某公司在经营中擅自使用南京某公司的字体著作权,北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案件之后进入执行程序。

北仑某公司的经营者董某为初次创业青年,履行能力较差。在北仑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冻结其账户后,董某向法院提出疫情下创业遇到困难,一次性支付赔偿有困难,希望法院给予宽限。北仑法院启动了信用修复,促成和解。北仑某公司在宽限期内按时支付了侵权费用并停止了侵权行为,实现案结事了,也促进了青年创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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