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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告




为深化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打击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从即日起,我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提供的线索应与涉及养老诈骗内容相关。涉及其他线索的,将移交有关部门。

(二)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人员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74-87009194(工作日)

(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收,邮政编码315000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对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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