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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想,剩下的交给国家”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十几年来一批批学子在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开启新的人生旅程他们也对此感慨万千网友纷纷留下肺腑感言和亲身分享

“给了我与命运抗争的力量与勇气”


“因为助学贷款,让我能够顺利读完大学”“感谢党和国家,改变了我的一生给了我与命运抗争的力量与勇气”“我也是助学政策的受益者它让我不再为学费发愁给了我走出大山的勇气”得到过帮助的同学们
纷纷在评论区留言一句句真挚的话语饱含着对国家政策的感谢
“感谢国家,感谢党让我有书可读、有学可上!”
那一份帮助是学子们开启未来的一把钥匙是学子们走出大山的一条道路更是给了他们改变人生历程的底气在求学的道路上勇往直前的勇气

“受助于国,必以报之”当初那群被党和国家关爱呵护的青年如今已逐渐成长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将来一定把这份恩情回报给社会”“希望早日毕业报效祖国”“和前辈们一起建设更加强大的祖国”面对祖国寄予的厚望他们发出铿锵誓言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不是一句空话

从入学前的助学贷款

到校园里的奖助学金、勤工俭学

再到毕业后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政策

为每一名学子的追梦之旅

保驾护航

↓↓↓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一批批受助学子

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

顺利完成学业

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

每个人都有追寻梦想的权利

每个人都是梦想的筑造者

只要你想

就勇敢飞吧

剩下的交给国家






编辑丨高航 排版丨魏旭  校对丨文杨

主编丨井梦远 审核丨孙建梅

来源 |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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