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丨《江苏法治报》头版:全流程协同 全方位组织 全覆盖协作——东台检察环环紧扣推进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基层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面对由邻里、家人、熟人之间因为纠纷而偶发的轻伤害案件,通过刑事和解的形式,促进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实现和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也能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东台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三全”模式,内外共同发力,全流程协同、全方位组织、全覆盖协作,以“三个善于”指导司法实践,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
“徐检察官,感谢你的帮助,今天我们大家庭时隔十三年终于聚在一起吃上了团圆饭……”今年中秋佳节的晚上,正在值班的徐小平接到了陈某乙儿子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欢声笑语让徐小平感慨万千。
检察官召集案件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陈某甲和陈某乙是亲兄弟,两人的住宅仅有一路之隔,但却有十余年的时间不相往来。2023年12月,陈某甲将两家中间的道路靠自己家一侧的排水沟进行了清理和改建,陈某乙看到以后,以陈某甲改造排水沟会影响道路路基为由,制止施工,双方由口角发展成揪斗,陈某乙构成轻伤二级,陈某甲构成轻微伤。
案件发生以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共同开展全流程协同矛盾化解工作。起初,双方当事人均强烈表示不接受和解,在走访过程中,兄弟俩年迈老父亲的一番话深深触动了办案人员。“他们俩小时候可要好呢,虽然也会吵架打架,但不出一天就和好了。这些年也没有什么大矛盾,无非就是宅基地划分、田地排水这些小事积累的,我年纪大了,有没有人养不要紧,只想活着的时候能看到他们兄弟俩和好。”说这些的时候,老人拉着办案人员的手不停流泪。
老一辈有这样的期望,那小一辈又是什么想法呢?办案人员想到了通过双方的亲人来做工作,于是分头联系二人在外地工作的子女,通过释法说理,双方子女均表示会积极协助劝解自己的父亲。经过前期多次沟通,大年初三,利用双方子女回家探亲的机会,办案人员再次组织调解,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俩握手言和,案件也终结在侦查阶段。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为破解和解分段进行,无法形成合力的局面,尤其是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调解滞后给和解工作带来的困局,东台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出台《关于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刑事和解程序前置至提前介入阶段,同时对审查起诉阶段未能促成和解的案件,在起诉后配合法院继续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
检察官就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组织调解
为避免在刑事和解过程中出现“花钱买刑”、被害人漫天要价等情形,东台市检察院综合运用内部规范审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举措,“全方位”保障和解,制定《关于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规定》,严格审查和解协议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防止发生威胁、利诱、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形;加强专业引导示范,邀请专业人员就个案提供专业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对达成和解的案件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网格员等参加,让刑事和解在“阳光下”进行;将司法救助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对被害人家庭困难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供有效帮扶;对刑事和解不起诉案件,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公开训诫以及法治宣讲,扩大宣传效果,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
检察官就一起案件开展走访调查
东台市检察院将刑事和解工作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全覆盖”推进和解。在加强与专职网格员沟通的基础上,该院将73名在职干警嵌入基层网格,宣传法律政策,参与矛盾调处,为刑事和解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利用专职网格员熟悉基层情况的特点,邀请网格员全流程参与矛盾化解,及时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相关诉求、寻找调解突破口;对已和解结案的案件,联合网格员定期回访,动态掌握双方情况,避免矛盾再次激化,引发新的冲突;对虽已和解结案,但源头性问题尚未解决的案件,联合镇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化解,从根本上定分止争。
“以和为贵,在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里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我们推行‘三全’模式的初衷,就是为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刑事和解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在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温度。”东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成说。
来源:江苏法治报、东台市检察院
记者:张旭 通讯员:严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