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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杭州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举报最高奖励10000元!

2017-01-04 杭州发布

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布了《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春节期间杭州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一起来看看。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是《规定》实施的第一年。


杭州哪些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

行政区域内全面禁售禁放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

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家里可以存放烟花爆竹吗?

在规定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规定区域外,非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超过三十千克的烟花爆竹制品。


家里存储的烟花爆竹交给谁?

禁放区域内市民家中的“存货”须上交辖区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



在禁放、禁售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会被处罚吗?

根据《规定》,在禁放、禁售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销售烟花爆竹如何处罚?

根据《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举报?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非法销售的,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0


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编辑/林媛

版式/黄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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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购买,不存放、不参与非法违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爱护家乡,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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