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共享单车新政来了,不满12周岁不能租用?征求你意见!
今天下午,《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出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来看看,《指导意见》对互联网自行车(共享单车)的经营者和承租人,都提了哪些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
互联网自行车的投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保障城市公共空间需求,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监测报告,合理、及时调整互联网自行车的投放规模、投放数量和投放区域。
《指导意见》指出:
市公安机关会同城管部门、联合属地政府做好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和停车标识设置研究;
市城管部门会同公安、规划、城建部门编制和实施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
市规划部门负责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各区政府(街道、社区)、管委会结合属地实际,负责属地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停放标志的设置和日常管理。
1.具备实时定位功能且能够被精确查找;
2.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
3.投入经营的车辆强制更新时限为三年,自投入经营之日起计算;
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经营者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敦促承租人履行安全文明骑行、规范车辆停放等义务。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
经营者应当按照每投放80辆互联网自行车配备1名运营维护人员的标准,组建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运营维护队伍;
经营者应当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并在非公共区域(如住宅、仓库、商业地产等区域)依法自行设置车辆停放区和维保调度场地,做好车辆停放秩序和调度管理。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租人信用管理制度,实行承租人信用记分,将多次违规违约的承租人列入经营者共享的黑名单,积极引导承租人形成依法用车、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
经营者应当确立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并向社会公示。经营者应当为承租人购买人身和第三者伤害保险。
经营者向承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公示押金数额及退还流程,退还时效自承租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七日。经营者应当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资金安全。
承租人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或者故意损坏、盗窃互联网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本市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本征求意见稿全文同时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和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cb.gov.cn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5月2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热线电话,(0571)12328。
2、电子邮件, hzhlwzxc@163.com。
3、传真,(0571)85463224。
4、纸质信函,将纸质信函邮寄至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12328服务中心(邮编3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意见建议”。
自2008年投入运营以来,杭州本土的公共自行车,目前共有8万多辆,共享单车已有20多万辆。然而,今天公布的杭州公共自行车一季度营运指数显示,在过去的一季度,杭州公共自行车实现租用量2603.63万次,相比去年同期的2330.44万次,增长了11.72% ,各个区域普遍实现增长。
究其原因,一是今年3月10日起,小红车实行了24小时运营;第二,去年开始,车辆本身实行了更新换代;第三,共享单车的入驻,一定程度激发了潜在的骑行能量;第四,G20后,城市中心转移,激发了江干、萧山、大江东的活力;第五,去年起,小红车推出点位查询系统,缓解了市民用车的后顾之忧。
接下去的五一小长假,杭州公共自行车将在太子湾公园北门设立临时租赁点;同时安排大型调运车8辆,中型客车8辆,围绕西湖景区、西溪湿地、武林广场、钱江新城等核心区域实施车辆储备共计2500辆;节日期间,定安路客服中心将增加1个服务窗口(服务时间8:00-22:00),热线中心增加4门受话线路,在景区、武林广场、钱江新城等核心区域周边主要服务点组织50余名人员,加强现场管理。
编辑/楼晓勤
版式/黄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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