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惠山法院在省内率先对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今天,我们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是希望你能深刻反思家庭教育问题,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共同并积极参与到孩子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谢谢法官!谢谢检察官!我一定好好反思,吸取教训,更好地教育孩子!
4月16日上午,惠山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向社区矫正未成年犯小钱(化名)的监护人老钱(化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的第一道防线。据悉,对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在全省法院尚属首次。
2020年8月,小钱因犯盗窃罪被安徽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在无锡市惠山区接受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内,小钱又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就是否对小钱撤销缓刑的问题,惠山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多次会商。经了解,小钱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老钱生活,初中毕业后仅在职业学校就读二个月后就辍学在家,并结交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经常混迹于网吧、酒吧,同时存在吸烟、饮酒、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老钱再婚后又育有一子,且平时经常出差在外,很少关心小钱的生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对家庭保护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完善,明确了父母是未成年人监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小钱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出现违法行为,与老钱监管不力致使其脱管、失管存在很大的因果关系,所以加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尤为重要。为此,三家单位研究后决定,对小钱继续进行社区矫正,并对老钱发出“督促监护令”,通过督促老钱履行监护职责来促进小钱改过自新。
向老钱送达“督促监护令”后,惠山法院刑庭法官还向老钱父子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政策,释明了法律规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及法律后果。老钱对司法机关给予小钱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感谢,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履行好“督促监护令”所提出的要求,改进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尽到监护职责,与司法机关一起做好孩子的教育挽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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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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