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时候我们不用多做什么……
开栏语:
人是情感动物,有喜怒哀乐、爱憎褒贬,法官其实也是普通人,只是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日常是以一颗理智中立的心,听世间悲欢,辨真相谎言。工作中的他们始终将情绪与感受深藏,待夜幕落下,他们将法袍褪去,坐在寂静的办公室中撰文理卷之余,回想起近期的所见所闻,常会顿生一番感悟,不吐不快,这就是《法庭•五味瓶》栏目的由来。
本号正陆续推出《法庭•五味瓶》系列文章,为您讲述鲜为人知的法官办案故事,以细致笔墨描绘心路历程,带您体验法院人的甜酸苦辣咸。
钱菲
无锡中院民二庭 一级法官
"
其实,有时候我们不用多做什么……
"“14年前开的公司,12年前也把股权转让了,现在怎么还要我承担公司债务?”法庭上,从外地风尘仆仆赶来开庭的上诉人李某情绪激动,讲到重点处,几乎要拍案而起。
事情要从2009年讲起,那时李某与周某合开了一家电器公司,本来生意还不错。但后来周某突然涉嫌刑事犯罪,李某觉得这个看似忠良的合作伙伴周某并非什么好人,于是就在2011年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周某,退出了公司。
事情果然如李某所料,电器公司后来经营不善,拖欠其他公司欠款近百万,被法院判决偿还后却只能执行到几万元。债权人公司心有不甘,于是继续追究,起诉了电器公司的历任股东,要他们承担出资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李某作为第一任股东也在其中。
一审诉讼时,周某经法院依法传唤一再缺席庭审,而债权人公司提供的电器公司银行流水显示,李某和周某当初设立公司实缴出资50万元,但第三天该50万元就转到某个人账户,存在抽逃出资的嫌疑。李某对着这条银行流水愣了很久,欲哭无泪:“我退出这个公司十几年了,到哪里去提供证据证明这个款项是合理支出啊!再说我前前后后投入公司的钱远远不止这个注册资本金25万元啊!”
在律师的建议下,李某提供了他后来又向电器公司出资“投资款”的现金解款单复印件。但由于没有原件,且12年前银行手续也不如现在规范,现金解款单上没有缴款人的任何信息,一审法院并未采纳该证据,李某败诉了。
李某很难服气,二审庭审中,他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一审中的5张现金解款单复印件获得了银行的认可,真实性得以确认。在法庭举证责任的引导和分配下,李某补充提供了当初款项来源的依据、周某被采取刑事措施的依据等,以证明款项缴纳人只能是自己。当发现己方补充的一系列新证据似乎已经接近事实真相且很有利于自己时,李某激动得不行:“你看看,钱法官,我后面向公司再次投钱的金额都不止25万元,光这5张现金解款单就38万了。后来就不关我事了,是那个姓周的不诚信,可和我没关系。”
经过仔细确定,法院根据新证据的采信和认定,驳回了债权人公司对李某的请求,改判李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拿到判决那一刻,李某应该是很激动的,在打来的电话中,他有些语无伦次,只是多次说着“感谢”“谢谢”,我只是安静地听他说完,然后微笑着回复,“我们只是在法律赋予我的职责之内,引导大家把真相还原了而已,希望你接下来的生活和经营一切顺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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