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西控”战略“六个十条举措”建设“绿色都江堰”
6月16日,都江堰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维楷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六个十条举措”(送审稿)》,包括铁腕治霾、重拳治水、科学治堵、全域增绿、“山长制”治山、“街长制”六个方面各十条的举措,将为建设“绿色都江堰”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成都市党代会精神,落实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大会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绿色都江堰”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按照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治一增”主要内容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市起草了《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六个十条举措”(送审稿)》。
全域燃煤压减、工业治污减排、落后产能淘汰、汽车控油减污、臭氧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强化焚烧监管、餐饮油烟治理、完善实时监控、加强综合执法。
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治理、合理安排交通建设项目、促进路口路段提速提效、提高科技管理应用水平、推动共享业态发展、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化路网循环功能、推进“短平快”工程、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加强站到施工监管。
完善顶层设计、构筑生态绿廊、实施闲置增绿行动、实施宜居水岸行动、开展公园绿地倍增行动、推动公园增量提质、推进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强化增花添彩建设、实施道路绿荫行动、打造特色水景观。
健全工作体制、划定保护红线、创新体制改革、完善智慧监管、强化资源保护、加强减灾防灾、严肃资源执法、落实森林建设、严格督查考核、抓好宣传引导。
建立三级街长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加强建筑立面管理、加强店招广告管理、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加强环卫设施管理、落实网格管理制度。
常务会原则通过了环境保护“六个十条举措”(送审稿)。会议要求,牵头部门要结合市政府分管领导、部门、乡镇(街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六个十条举措”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细化,并尽快修改完善,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
记者/ 王银苹
©每日都江堰•D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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