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丨尊重生命 让“马路杀手”销声匿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去年底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虽然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降幅明显,但依然高发。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仍高居世界第二位,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降低交通事故伤害仍然任重道远。
在大家身边,时常也会看到有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流血,甚至生命因此而消逝。这些血的教训能否触动大家的神经?从2004年起,我国就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希望更多的人能在反思中重视交通安全,革除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避免车祸的发生。
记者从都江堰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为遏制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近年来,都江堰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一方面大力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完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多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都江堰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好。
“只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采访中,都江堰市交警大队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的几位民警都有这样的感触,每次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在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时,他们发现,多数交通事故原本就不该发生,“当时如果开慢点,或者留意观察一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都江堰市交通事故主要成因有转弯不避让直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其中,转弯车辆不避让直行所占比重最高,达36.6%。这些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其实也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的,有许多人是“明知不可为却为之”,所以很多人说车祸的原因其实就是“人祸”,如果交通参与者能遵守交通规则,许多交通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在都江堰市交警大队采访时,记者遇到一位来处理事故理赔问题的市民。据其介绍,几天前,他驾车经过都江堰永安大道时,与另一辆汽车发生了碰撞,而事故发生的原因与他的“加塞”行为有关。“当时是星期一早上上班高峰期,为了赶时间,看到直行车道排了不少车,我便开车在左转车道上走,然后想插到前面,没想到变道时没注意到旁边也开过来一辆车,结果发生了摩擦。”虽然说,两方均没有人员受伤,车辆也只是小摩擦,但他因为这起事故来来回回在交警大队、4s店等处跑了几趟。他说,当时如果他驾车时谨慎一点,或者细心一点,肯定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了。
都江堰市民杨明(化名)是都江堰市胥家镇的人,平时自己在做酒水生意,为了将自己的生意做得更好、结交更多的生意上的伙伴,他经常会和不同的人聚会喝酒。杨明每一次喝完酒之后都会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回家,然而好运并没有一直伴随他。
2017年的一次聚会上,杨明跟朋友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之后,他又一次决定自己驾车回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还搭载了一同喝酒的2个朋友。在驾车过程中,可能是酒精的作用,让杨明与朋友都非常的亢奋,在限速80km/h的道路上,车速飚到130km/h。酒驾加超速,杨明根本就没想到意外就发生在毫秒之间,“砰”的一声巨响,杨明驾驶的车辆径直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车尾上,一死两伤,车辆报废。
面对这样的悲剧,杨明后悔不已,“如果我不酒驾不超速,那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杨明说,算起来找个代驾也不是什么麻烦事情,而他却因为一点点的侥幸心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仅要赔偿对方的事故损失,还得承受自己内心的痛苦与不安。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杨明都无法安心工作和生活,性格也变得内向了不少。
“很多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都非常后悔,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都江堰市交警大队民警刘颖告诉记者,在事故发生之前,很多人都是心存侥幸,漠视交通安全,在开车或走路时无视交通法规,随意横穿、随意掉头、闯红灯、超速、不按道行驶……“他们只图自己怎么方便就怎么走,根本不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安全。”刘颖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就得面对车辆的维修、事故的理赔等一大堆“麻烦事”,不仅要“掏腰包”,还得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时甚至还会因此引发一些纠纷。
如果在事故发生前能稍微想一想,可能就不会有这一连串的事情。所以在事故发生后反思时,当事人都会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感到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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