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1949年中共执政之后你一定不知道的天主教会历史
20世纪后半期至今的中国教会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
1、 1949年-1955年:没收教产;驱逐外国传教士;三自、爱国爱教。
2、 1955年-1966年:爱国会产生;逮捕本国神职;1958年自选自圣主教。
3、 1966年-1976年:文革时期,自选自圣期间在外的传教士被捕。
4、 1976年-今:1980年中国主教团、中国教务委员会的成立;地下教会的出现;教会各种复兴工作开始:圣主教、归还教产、办修院等;礼仪改革;出版圣经;出版社成立。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天主教会
历史背景:
1、自从1949年10月1日宣布成立后,国家与教会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教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阻碍。这个奉行无神论的新政府对教会是一个全新的打击。因为自从1945年国共进入内战时期,国民党得到了来自西方国家的大力支持,以至于在共产党心目中,西方国家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与国民党是一伙的,同样是与中国为敌的,并将于斌列为二号战犯。所以共产党统治大陆后,对教会的政策便可想而知了。
政府敌视教会的原罪有四:
A、其本身为无神思想,而教会主张人有共同的人性,毛泽东极力反对这一点,他认为对敌人应冷酷无情。
B、教会的外国色彩。
C、教会与国民党的关系。
D、教会所拥有的大量财富。
2、土地改革。
3、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金日城直入汉城,联合国闻讯派美国出兵朝鲜,朝鲜救助于苏联,苏联出兵器,而中国则派人,战争经过三年,如此中美关系日益恶化。中国政府于1951年1月份成立宗教局,宣布中国的所有天主教与基督教徒必须完全断绝同外国的关系,不能接受任何经济上的帮助,尤其来自美国的帮助,必须走上独立自主之路。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
4、统一战线:
中共掌权后,尚未控制整个社会,必须拉拢社会不同的团体。因此他们对各界人士表示宽容(实则是欲擒先纵),甚至容许党外人士在政府任职。他们清楚知道若要巩固其统治,必须实行统一战线的方针。简单地说,就是实行笼络分化。主要策略有两方面:即联络一大片,打击一小片;以及联络次要敌人,打击主要敌人。因此于1949年-1951年教会享受了暂时的和平,但后来受到一系列的打击和取缔。
一、教产的没收
按马列主义的思想:“宗教是人类的鸦片”必须予以铲除,但不可操之过急。他们同时也知道,致命者的鲜血是教会种子的道理。因此,不主张制造大量的殉教事件。所以要消灭教会,首先要在经济上予以控制,若无经济来源,则教会的一切事业都将关闭,包括学校、医院等。如此,大量财产被没收,并借口土地改革“人人必须劳动”,因而不得在教堂中举行任何宗教仪式而浪费时间。所以,除了城市极少数教堂外,其它农村教堂均被关闭(目的就是用城市教堂遮外国人耳目)。于是,许多神父被迫回家从事生产或被软禁于教堂,不得有任何活动。教会既然被剥夺了全部财产,于是便效法圣保禄靠自己双手度日。
二、“三自”运动
物质的损失和外来的打击虽然严重地阻碍了教会的发展,但精神方面却始终屹立不摇,虽然个别脆弱分子经不住考验而离弃教会,但多数信友却在主教神父的领导下同普世教会一起与最高领袖教会保持共融。中共意识到要彻底消灭教会必须从内部下手,他们要使信友自己组织起来去捣毁其精神支柱,瓦解中国教会的圣统制,斩断她与罗马的关联,如此教会便不攻自破了。于是他们给教会加上种种罪名,称教会是外国帝国主义的走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声称教会若想在中国长存下去,必须断绝与外国的一切关系,必须自办(叶小文常称“中国教会属于基督,是中国人的教会”)。
1、基督教方面
1950年5月,以吴耀宗为首的几位基督教领袖在北京与周总理谈判三次,月底的最后一次会议中发表了“基督徒宣言”称:基督教内要自传、自养、自治,又称为三自革新。
2、天主教方面的反应
天主教反应较晚(因为黎培理还在)。1950年11月30日,四川王良佐神父发表一份宣言,主张与帝国主义者割断各方面的联系,建立一个自传、自养、自治的新教会。在四川广元召开会议,共40人与会(其中包括15个小孩)。共产党借以大肆宣扬,并开始督促各地成立三自爱国运动。
同年在此督促下,天津率先成立天津市天主教革新运动促进筹备会。
1951年3月,南京代理主教李维光(此时于斌已离开南京)发表宣言:主张天主教在中国应实行“三自”的三大原则,并且反对教廷干涉中国内政,必须与她割断经济政治的联系。此时驻华公使黎培理看出了中国所面临的危机,于是立即致书全国主教,请他们提高警惕不可上当。这样一来,便被政府抓住了把柄,而将之软禁在公使馆内,并暗中在各地鼓动教友攻击教廷驻华公使,让教友们自己高呼要求政府“驱逐帝国主义者黎培理――天主教爱国主义的迫害者”。李维光率先攻击公使,并公开与教宗断绝关系。李维光被教会公开开除教籍。
董世祉神父的信仰宣言:
1951年6月3日重庆天主教会召开大会,打着“驱逐黎培理”的口号,会中共党代表与重庆副主教发表演讲要求驱逐黎培理之后,董世祉神父在未受邀请的情况下,上台请圣号、求耶稣、圣母、保禄、伯多禄,并向毛泽东画像及各位首长鞠躬称:“讲一个‘两全其美,自我牺牲’的主题。今天你们要我们攻击教宗代表黎培理主教;明天你们就要我们攻击耶稣的代表教宗;后天为什么你们不可能要我们攻击天主呢?我只有一个灵魂,我只能把它献给天主、献给教会,而我的身体可以献给国家,作为天主教友,我要爱国,但我也要爱教会,一切违犯国法和教规的事我完全拒绝,你们所宣布的三自运动与教会的信仰实不相容。因此政教双方若不能彼此谅解,中国教友早晚是活不成了,为如趁早献出自己的生命,以促进双方的谅解。”董世祉出其不意的演讲使在场的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徒大为震惊,报以热烈的掌声,政府则极其难堪,但那些拥护三自的神长教友们却认清了政府的真面目。7月22日董世祉神父被捕,自此杳无音讯。
3、斗争圣母军
为了更好地打击教会,便将矛头指向圣母军,这次运动的中心是上海,政府动员整个上海,用报纸、电台、会议、展览等一齐圣母军,诬告圣母军是一个反革命的帝国主义组织,要求他们解散并悔改。但是他们在大无畏的龚品梅主教的领导下否认政府对圣母军的种种诬告,且宣布至死忠于教会的信仰。
4、张伯达神父之死
于牛津获两个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徐汇中学校长,深受爱戴。1951年,政府召集私立学校校长开会,同时传达三自精神。当时张神父发表了一篇教会圣统制和主教们对三自的立场,赢得了全场的欢呼。政府于8月9日将之逮捕。11月11日运回其尸体,声称其死于心脏病(但据说他全身发紫,系为中毒身亡),从而震惊全上海。于是上海所有教堂不顾警察恐吓,纷纷为之举行大礼弥撒。
5、周济世总主教(中国教宗?)
1946年由教宗任命为总主教,从保定调往南昌。1951年政府为了控制教会,意识到若无主教出头领导运动,成立一个与罗马分裂的教会是不可能的。于是,便想利用诱骗的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因为当时中国的三位总主教中只有周济世在大陆(于斌已移居台湾;田耕莘暂时旅居美国),便欲拥之为“中国教宗”。称“主教德学兼优、聪明能干,何不出来起个带头作用,领导进步教徒,如此,我们愿拥你为中国教宗”。主教则反问之“我有资格吗?假使你们有办法使全球教会承认我是教宗,我倒有意一试。这样为我们中国也有面子,我只做中国教宗实在不过瘾”。受此奚落的政府官员立即将之逮捕,先进行洗脑,要他断绝与梵蒂冈的政治关系。他以“就象未结婚者办离婚一样”而坚决反对三自。之后从未露面。1972年去世。
6、1952年政府针对中国教会颁布六项措施:
A、教堂一律改做机关法庭之用。严禁宗教仪式。
B、国际神职人员应在人民法庭上向群众坦白交待。
C、外籍神职人员限期离境,严禁与人民来往。
D、教会学校一律关闭。
E、司铎或教会负责人所领导的社团必须向本地的反帝国主义运动签字支持。
F、教会学校财产均由地方政府接管。
三、驱逐外国传教士
1951年一1955年,约有6000位遭逐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教会,便将统一战线的方针用到教会中来。首先将外国传教士列为主要敌人,打击并驱逐他们;进而打击忠贞的主教神父和出名教友。如此层层打击,慢慢消灭。1951年约有6000位陆续以各种名义遭逐,仍有9位方济会修女因为管理大使子女的学校而未驱逐,到1966年被红卫兵押解出境。1970年,最后一位在华的外籍神职人员华理柱主教被释放回美。至此,在中国再无外籍传教士。
四、爱国爱教――逮捕大量国籍神职人员
1955年,政府看到三自运动对天主教不仅行不通,而且遭到大多数神职人员的反对时,他们知道罗马教会是普世性的,必须与教宗保持有形的共融。于是一计不成另生一计,提出“爱国爱教”的口号,用宣传、威胁、利诱、开会讨论等手段,使主教神父修士修女参加爱国爱教运动,否则便对之加以洗脑,再不行便对他们加以诬蔑,目的只是彻底搞垮教会的组织。虽然他们用尽种种方式但仍不得成功,各地教友,尤其是上海,在龚品梅主教的领导下誓死保持同教宗的关系,坚决拒绝参加所谓的“爱国爱教”运动。
于是政府原形毕露,在1955年9月8日,率先在上海发动了大逮捕,受捕的有:龚品梅主教、金鲁贤神父、陈云堂、朱洪声、蒋卫琳(此三人均为耶稣会著名人物)等30位神父主教;38位修生、5位修女和1000多位教友骨干(震旦大学、光启社等)。加上其它各地共有3000多人被逮捕。
五、教宗的反应
针对中国教会情况发表了两个公函与通谕:
1、《我们切愿声明》公函:
1952年1月18日,比约十二世针对中国教会所面临的迫害而发表。公函内容包括:
A、指出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灿烂、文化艺术发达,特别指出天主教对于一切真理和优良的风俗习惯,绝不加以攻击,反而加以提倡和扩充。因此作为一个好的基督徒也可同样是一个良好的中国人。
B、他鼓励中国教友在困难迫害中坚持真理毫不妥协。“你们的困难、痛苦、忧惧都可做为全燔祭献给天主,我们愿意安慰你们的忧苦,愿以慈父的心肠勉励你们”。
C、强调地方教会的服务精神。公教信友爱国不后于人,教会鼓励信友去传播福音;救济贫苦;兴办学校、医院、孤儿院、养老院等慈善事业;并劝人为善、走伦理之路、按良心职责服从政府;还劝人互爱团结,并且要求信友将这种行为扩展到整个世界。由此可见天主教的普世性。任何一个地方教会若与罗马宗座脱离关系就好像与基督脱离了关系,便仿佛葡萄枝由树上被剪下来不能结果(若15:16)。
D、教宗眷爱中华,培植国籍传教士。“外国传教士到你们国内,是为你们庞大的民族,在宗教方面所有的急需能有所贡献,为帮助你们的国籍神职班”,并指出1926年比约十一世亲自祝圣六位国籍主教。
E、指出驱逐外国传教士对教会不利。“驱逐传教士对中国教会是一大损失。这些人离乡背井,以自己的血汗在你们国内开辟天主的土地,他们所谋求的除你们本国的教会利益外别无所求,他们是以你们的祖国做他们的第二个祖国”;教宗也特别提到在中国的修女们,“她们或在学校、或在医院、或在孤儿院或在养老院中缺一不可,她们真是天上的天使,牺牲一己为安慰一切多苦多难的人,因着对基督的爱,她们把你们的子女,特别是那些贫而无告且为人遗弃的孩子们,作为自己的子女,以天上的爱情,爱护抚养并加以教育他们”。
F、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他出中国历代教会都遭受了凶暴打击,中国国土染满了殉道烈士的鲜血,但那是种子,人世间的事物无论悲欢离合,无论强弱,迟早都要成为过去,唯有基督所立的教会因天上神明的引导,直到世界末日继续前进,满全和平利人的天职。传教教会能受人攻击,但不能被人战败。你们因此应坚信天主的许诺,心中坦然无惧,风暴阴暗之后必有晴天之时。
G、恳求殉道圣人和圣母的转祷。最后颁赐宗座瑕福。
2、《致中华人民》通谕
1954年10月7日比约十二世发现从上一公函发表以来,中国的情况更加恶化,于是发表这一通谕,语气更为严厉,谴责政府干涉宗教自由的行为;另一方面,鼓励勇敢的信友,能经得起严峻的考验。文中共表达三点:
A、再次强调“一个良好的基督徒一定是一个良好的公民”的观点。而且主张基督教的伦理道德有助于中国的伦理的发展和推广,任何教宗都强烈地指责虚伪的爱国主义。
B、他非常同情和赞扬中国公教信友为了信仰而受到迫害和挑战时的勇气。
C、最重要的一点是关于“三自运动”的意义。他用了大量篇幅加以阐述:
首先,关于自治,他指出两点:
a、外国传教士不远万里来中国为传福音,为造就中国本地神职人员而鞠躬尽瘁,他们也真诚希望中国教会,有一天有足够的神职人员来管理服务中国教会。
b、即使到了本地神职人员数目增加的一天,不再需要外籍神职教士的帮助,即使有那么一天,公教也不能如你们今日所说的“自治”而自治。因为就是那一天,你们的教会若愿做普世教会的一分子,也应在一切教义和伦理上完全服从耶稣在世的代表――教宗,并与之密切配合。教宗接着指出这里的教义、伦理包括教会的生存和事业的整体,包括圣统制、行政和纪律。他特别出主教的统治权(管理权)一方面来自神品圣事,但它又间接地来自于罗马教宗(委任主教),因此,主教应绝对服从教宗。
其次,关于自养,他指出,“可敬的神昆和可爱的神子们,我们很希望中国教会早日……自给自足各国为传教所收的捐款,发之于信友的爱德,因着爱慕天主的热情,大家竭力使我们救主的神国广传普世,因此信友的捐款,不是为了政治和现世的利益,而是实践耶稣相爱的诫命,彼此帮助”。
最后,关于自传,他也指出两点:
a、“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讲习宗教教理的方式,因地而异。在中国应力求适合中国人民的民情和性格(指传教方式,而非信仰)、就合中国的传统和风俗。这种宣传方式若运用得法,在你们国内的收效必丰。所以,我们期待中国的本地化”。
b、“宣传和讲习福音的权力,直接来自基督、宗徒和罗马教宗以及与其共融的主教们。所以,教会的司牧们并非福音作者和编者,而是保管人,是天主所选的宣传者。因此为保持教会教义的完整,任何地方教会必须与罗马教宗保持完全的共融,没有这一点便不能再称为天主教会,而与其它基督教派无异了。
在阐述三自后,教宗指出:在中国推行“三自运动”的人,用尽了各种欺骗手段,其目的无非是要使人离开正路,就是为破坏教会的四大特色,所以,这样一个拥护“三自运动”的教会已经不是公教会了,因为它推翻了教会的至公性。所以教宗劝勉那些加入此运动的人能够迷途知返,重归正路。最后他说:“你们应记住,若将凯撒的归给凯撒是没有问题的,更重要的是要将天主的也要归给天主。所以,在有与天主命令相违背的的命令时,就应实行伯多禄所说的‘理应服从天主,而不服从人’,也应记住‘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人’,若耶稣的教训与某些人的命令冲突时,我们便不能在取悦耶稣的同时又取悦于人。因此,即使为了忠于信仰而受迫害,也毅然决然地承当一切(玛5:10)。”所以教宗求圣母及中国的殉道圣人转求天主,并赐瑕福。
六、教廷对中国困难时修院的安排
中共掌权后,时势对教会不利。为能继续培养未来中国教会的接班人,教廷对修院做了三点安排:
1、大修生前往安全地带,继续学业。所以大批修生离大陆到香港、澳门、马尼拉、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等地,继续其修道生涯。晋铎后多在港澳台以及东南亚一带服务,仅在亚洲便有554位,非洲有35位,美洲有59位,欧洲14位。
2、小修院修生,迁往偏远山村继续学业,否则可暂时解散。
3、神职人员中除少数有危险者可逃亡以外,其他必须留守岗位。
七、教廷对中国教会的权力下放政策
因着大量外籍传教士遭逐和国籍神职人员的被捕,中国许多教区的领导岗位空缺。为了维持中国教会正常生活,教宗对牧民工作的守则作了相当程度的放宽处理。被称为“权力下放”政策。包括三点:
1、命令每个教区主教指明三位代理人,以防主教空缺时来管理教区。
2、扩大神父的牧灵范围,不再限于本堂区服务,甚至可跨教区服务。
3、扩大神父的圣事权力,可施行坚振、可解除修女的暂愿;在紧急关头,弥撒时间可以缩短。
八、委任中国主教
为弥补由于外籍神职人员被逐和国内神职人员的被捕后出现的不足,从1949年-1955年,教宗共委了18位国籍主教,如:四川万县的段荫明、江苏苏州的龚品梅、辽宁的皮漱石、山西洪桐的韩廷弼、广东的邓以明、内蒙古呼市的王学明、河北保定的范学淹等。
※段荫明:
1908年出生于四川达县市,1930年到罗马读神哲学,1937年在罗马晋铎,1949年被委任为万县教区主教。
1966年-1973年间劳改。1973年-1979年假释回家,1980年重返教区主教之职,管理教务。1989年升徐之玄为助理主教,1998年4月18日-5月14日受教宗邀请与徐之玄参加在罗马举行的亚洲主教特别会议,未能成行。
※龚品梅:
1901年出生于上海的浦东,在徐汇修院毕业后于1930年晋铎,1949年被委以苏州教区主教,1950年改任上海教区主教,1951年兼任南京、苏州署理主教。
1955年九•八事件中被捕,1960年判无期徒刑。1979年在狱中被秘密委以枢机主教之重要职务。1985年假释出狱,交由上海爱国会处理。1988年赴美养病。
1991年在罗马接受枢机加冕。1999年逝于美国,享年百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