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福音分享】(内含海鸥神父讲道音频)2月19日常年期第七主日
本文来源:天主教耶稣爱你网
本文整理:德兰之爱 本文音频:A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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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读圣玛窦福音 5:38-48
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却对你们说: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因为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你们还有什么赏报呢?税吏不是也这样作吗?你们若只问候你们的弟兄,你们作了什么特别呢?外邦人不是也这样作吗?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 全的一样。」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本的意思为「只单单以眼还眼」,是犹太社会为了限制暴与遏止对报复的饥渴,保护团体中的弱小者而定的法律,强调人们在交往时应遵守严格的正义原则,排除私人毫无节制的报复。
耶稣则教导门徒(和日后的基督徒)超越法律的正义。所谓「有人打你的右脸,你把左脸也转给他」,就是要遭受迫害者打破恶与暴力的循环,以宽恕与原谅而使对方有所改变。至于「有人强迫你走上一千步,跟他走两千步吧!」则是要基督徒化被动为主动,让天主的善日日在我们内得到展现。「凡有求于你的,就给他;也不要拒绝那想跟你借钱的人」,说明前来借贷者多是贫穷的人,只要我们有能力借人,就不要借故推辞,应学习以欢喜甘愿的付出爱心、关怀弟兄姊妹的急需。
这段经文仍是耶稣对传统法律的反省与提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这段经文前半句出自肋十九18;但后半段并不见于旧约或是拉比典籍中,大概是充军之后民间口传的说法。这其中所谓的「仇人」,应该并不指个人间的仇恨关系,而更是团体性地指向外邦人,为的是区分犹太人与外邦人。在此意涵下,陌生人、外国人、敌人都变成与「仇人」意义相近的字汇。这种将「近人」与「仇人」对立起来的现象,其背后的思维基础仍是「种族主义」。此外,对于初期基督徒而言,「仇人」还可能指的是迫害基督徒的人。
相对于犹太人狭隘的「民族主义」,耶稣指出另外一条和平的道路:「爱你们的仇人,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耶稣的意思是要求门徒和日后的基督徒,效法天父的心,不分族群彼此的去爱,将所有的人当成「近人」。如此,陌生人或仇人的观念自然就不再存在于人心了,我们也就成为天父所心爱的子女了,和天父一样成全。这真是一条突破族群团体的分类,迈向超越大同的成全之路。
第五个例子谈论「不可报复」,出发点仍是梅瑟的法律关于报复的尺度所订出的规定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出二一24;肋二四20)。梅瑟的命令并不是要求「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那个时代,报复几乎是必然的,而且人在报复之时 由于气愤而往往失之过当,因此梅瑟命令的精神在于禁止过度报复。
面对这个古老梅瑟法律,耶稣提出新的命令。首先是说出根本原则:「不要抵抗恶 人」(39);紧接着,举出三个具体情况加以说明这个原则:「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 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39-41)最后是一个积极的命令,要求门徒不可拒绝他人的请求:「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42)
在现实的生活中,这样的要求当然是难以做到的;这段经文必须放在天国福音的幅度下才能理解,也就是在未来的救援秩序之下对现今这个时代提出的要求。基督徒 必须努力尝试跳脱眼前的生活情况与传统伦理要求,才可能接受新的冲击而成长。玛窦写作时应该是以当时的基督徒团体生活为背景,教导他的读者们面临迫害时所 应采取的态度。
第六个例子谈论「爱仇」,是所有「反论」例子中的最高峰和精华,使人回想玛五20所要求的「更大的义德」。
(1)「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43)
这段经文在形式上和前面的例子相近,读者自然会认为其内容也是引用自旧约;然 而,事实上只有前半句「应爱你的近人」是引用自旧约(肋十九18),后半句「恨你的仇人」却不是出自旧约。这段话应该是出自玛窦的「创作」,他把这些话放 在耶稣的口里,目的是为了符合整段「反论」形式上的需要。
(2)耶稣的反论与理由(44-45)
耶稣提出反论:「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同时立刻说明理 由:「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44)玛窦在「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这样的经文中,所想的大概是他的团体正面临的困境;而耶稣要求基督徒爱仇 的理由,使人想起真福八端中对于「缔造和平的人」的许诺:「他们要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9)。因此,这里所谈论的比较是「未来」的报酬,而比较不是当下的回报。
耶稣继续解释应当爱仇的理由:「因为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45)这是延续旧约智慧文学中关于创造主天主的主题(咏一四五9;约五10-11;智十一23-24),并将这些思想用来支持超越一切限制的「爱仇」的教导。
(3)超越常情的爱(46-47)
「爱仇」要求当然是远远超越「人之常情」,耶稣将一般常情的爱比拟做税吏和外邦人的态度,这些人员是犹太人所轻视的对象。用这种对比的方式,耶稣鼓励人超越一般常情的态度,走向更高的伦理层次:「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
(4)结论:成全如同天父(48)
玛窦在此引用了肋十九2:「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 的。」但是他把「圣」改为「成全」,圣经的含意是「完全实现天主旨意」!基督徒蒙召就是要达到绝对的成全,蒙召成为如同天父一样。对玛窦而言,达到此目标 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跟随耶稣」!祂是天父的独生子,唯有跟随祂,才能成为天父的子女。
综合整段「反论」的经文,我们明白,耶稣从来不反对「法律」,而是引领人们回到法律的根本精神,回到法律的源头。基督徒完全肯定天主的法律,但是必须按照 耶稣的理解与诠释。实践与完成。天主的法律不是一种「感觉」而已,而是在圣神力量的帮助下,在任何领域中以耶稣的态度,采取行动生活出来!
我们都知道爱仇人和敌人不容易,即使是为他们祈祷也不容易。许多人的经验是,一想到仇人诽谤我或不义地对待我时,真希望上主从天降下大火烧毁他们。但这不是基督徒应有的态度。那么就让我们按照主所教导的去爱仇人,学着这样祈祷:“主!请降福他们,让邪恶远离他们。”这样的祈祷会使我们感受到上主的诸多祝福,内心享有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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