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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在深圳成功举行

szcourt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8-06

10月19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在深圳成功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论坛并致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会见了出席论坛的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付金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鹰,深圳市委常委余新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法官马丁·格林(Hon. Martin Glenn),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Hon. Jonathan Harris)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论坛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主持。

此次论坛围绕市场化破产制度的培育与研究、跨境破产法律制度及市场化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等破产制度实践中的前沿热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讨论。来自中央部委、法院系统、部分高校、学者代表、中介机构以及美国、港、澳法律专家等2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刘贵祥在致辞中表示,广东特别是深圳的实践充分表明:市场经济离不开破产法治保障,破产法治的完善也会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是优胜劣汰市场经济规律的基本反映,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市场主体挽救与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经济信用和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当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入推进破产法的实施,既是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功能的内在要求,也是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僵尸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最高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解决破产立案难、推动破产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提供司法保障。地方各级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善破产审判制度,成功审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破产案件。随着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也在逐年增加。破产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困境企业拯救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显现。

刘贵祥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进一步推动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破产法治宣传,弘扬破产法治理念;二是深化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建立市场化的破产审判运行机制;三是高度重视管理人在企业破产中的关键作用,加大市场化管理人队伍的培育;四是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破产的配套机制;五是高度重视破产法的国际化,积极推动跨境破产制度的完善;六是积极研究应对新问题、新情况,共同推进破产法的有效实施。

杜万华在主旨演讲中指出,近两年来,我国破产审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并在国内外受到广泛赞誉。今年年初,在各地法院大胆探索的基础上,最高法院及时推出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落实“纪要”精神,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方面,应当以党中央的“六稳”原则为指导,积极贯彻“纪要”精神。继续以专业化为导向,进行破产审判机构和破产审判队伍建设;继续坚持以破产管理人的专业化和工作规范化为方向,大力推进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打破当前影响破产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瓶颈;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场主体,按照不同的行业建立起一批能够挽救企业的战略投资者,为以市场化为导向挽救危困企业奠定基础;继续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立起常态化的府院沟通协调联动机制,保证破产审判工作的有效推进;继续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的完善,为破产审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保障;结合国内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将法治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有机结合起来,适时有效挽救危困企业。

胡鹰在致辞时提出,市场化破产对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有效手段。广东法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探索市场化破产,在制度建设、典型案例、规范完善及司法调研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在破产审判领域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填补了破产审判领域的多项空白。当前广东有7个中院、2个基层法院成立了破产审判庭,破产审判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广东法院将以此次论坛为学习契机,为推动我国破产审判理论的发展、推进中国破产制度与世界接轨,积极作为,贡献力量。

余新国代表深圳市委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他在致辞中表示,多年来,深圳在市场化、法治化的道路上不断探索。深圳法院在破产法律和破产审判制度方面的探索创新,对于推动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深圳已经踏上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新征程,要着眼企业这一重要的市场主体和生产端,运用市场化手段,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优胜劣汰,提升生产和供给质效。本次论坛的召开,一定会为深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更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先行区,提供丰富的经验和智慧。

万国营代表主办方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期望将市场化破产论坛打造成为理论研究与实务交流的品牌化平台,聚集破产领域专家和实务界人士的经验与智慧,推动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市场化实施,打造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高端法律智库。通过研讨破产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前沿问题,助推破产审判改革,促进破产研究发展与实践共识。同时,希望以论坛为平台传播和普及破产文化理念,培育市场化破产意识,推动破产职业专业化,提升破产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美国纽约南区法院马丁·格林法官、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司法部律师工作局综合处处长申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欣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等业内专家分别围绕破产审判、美国破产法律体系、香港-内地跨境破产制度的认可、关联企业破产的审理方式等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19日下午,论坛围绕市场化破产相关制度的培育与研究、跨境破产问题研究、市场化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三个主题举行了分论坛,就破产法律实践中的核心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探讨交流。


1

“市场化破产相关制度的培育与研究”的分论坛上,来自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天津高院以及各地中院的法官和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学者就市场化破产的内涵与标准解读、市场化破产的配套保障制度研究、新形势下破产审判的变革、破产审判权与破产事务管理权的分离改革等议题贡献了研究心得和体会。

2

“跨境破产问题研究”的分论坛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美国纽约南区法院、香港高等法院、香港破产管理署、香港大学、广州中院等破产法官、破产专家和学者就跨境破产的经验与构想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破产机制的协调发展等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

3

“市场化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的分论坛上,来自浙江高院、南京中院的法官和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专家就破产管理人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管理人履职的权责与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讨论。



供稿 | 破产庭、公关处

摄影 | 冯致荣

编辑 |  马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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