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读 │ 女人都到哪里去了
中国一直存在“失踪女性”现象,利用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本研究估算1900-2000年间失踪女性的规模约为3178-3559万,占预期女性人口比例为4.2-4.7%。
Jiang, et al., 2012. Estimates of Missing Women in Twentieth Century China, Contin Chang. 27(3): doi:10.1017/S0268416012000240.NIH
Source: http://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3830941/pdf/nihms513861.pdf
Sen, A. More Than 100 Million Women Are Missing,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December 20, 1990.
Source:http://www.nybooks.com/articles/archives/1990/dec/20/more-than-100-million-women-are-missing/
封面图片:http://pop.org/content/sex-selective-abortion
阿马蒂亚·森1990年在《纽约书评》发表文章《超过一亿女性失踪》,首次分析亚非的“失踪女性”现象,以发达国家性别比为基准,对比一国实际的性别比,估算该国本应有的女性人数,预期与实际女性人数的差值即为失踪女性人数。森对南亚、西亚和北非估算发现,有超过一亿的女性人口失踪。例如,若以性别比105为基准,中国的失踪女性人数达五千万。这些数据讲述着性别不平等和忽视导致女性高于正常死亡率的故事。
失踪女性可以分为两类:分别在出生之前和出生之后消失的女性。前者是性别选择堕胎所致,产生过高的出生性别比;后者包括杀婴、弃婴或者在医疗照顾上的忽略导致女婴和女童过高的死亡率。
失踪女性还可以分为“名义”和“真实”的失踪女性。真实的失踪女性即为上述在出生之前和之后消失的女性,名义的失踪女性则不仅包括真实的失踪女性,还包括出生后未登记的女性人口,即从统计数字上消失的女性人口。
失踪女性现象在许多亚洲国家盛行。据估算,1990年代印度有3900万失踪女性人口,占预期女性人口的7.9%。巴基斯坦失踪女性人口有490万,占预期女性人口比例7.8%。孟加拉失踪女性人口有370万,占预期女性人口比例的6.9%。
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失踪女性现象。1950年之前,杀女婴和抛弃女婴均相当普遍。19世纪末,一位传教士调查了40位50岁以上年龄的女人,这些女人一共生育了183个男孩和175个女孩,其中有126个男孩存活到10岁,而只有53个女孩活到10岁。接受调查的女人承认她们杀死了78个女孩。中国重男轻女传统导致杀女婴现象普遍,尤其当资源有限的时候,为了保证男孩的存活,杀女婴现象更为严重。二十世纪上半期,战争和饥荒意味着家庭把有限资源集中到男孩身上,导致女童死亡率畸高,失踪女性比例更高。
1980年以来,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严格生育政策导致生育率降低,出生性别比不断提高。可生育孩子数量的限制减小了生育男孩的可能性,从而导致人们转向性别选择堕胎,保证至少能够生育一个男孩。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从1982年的108.5,上升到1990年的111.3,2000年继续上升至116.9,2010年达118.1。2014年中国出生性别比为116,全球的平均性别比为107。
本研究利用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估算整个二十世纪中国失踪女性的规模、百分比和发展趋势。
估算失踪女性规模和比例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可以称为“总体性别比(overall-sex-ratio)”方法,即使用全体人口的性别比进行估算。选择一个性别比基准,计算某国某年的男女人数,即可得到该国的预期女性人数,预期与实际存活的女性人口数的差值即为失踪女性人口数量。
第二种方法可称之为“世代性别比(cohort-sex-ratio)”方法,利用人口普查数据,估算每个世代失踪女性人口数量。首先,分别给定正常情况下每个世代出生性别比、在某个预期寿命条件下男孩和女孩的存活率,然后分别估算每次人口普查每个世代人口预期出生性别比,从而估算相同世代人口在不同人口普查时间的失踪女性人口比例,或者估算相同世代人口在不同人口普查时间的预期出生性别比。其次,根据每次人口普查存活的男性人口数量估算预期的女性人口数量和预期的性别比,估算每个世代失踪女性人口的数量和百分比。
本研究利用1953、1964、1982、1990和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采用世代性别比方法估算二十世纪中国的失踪女性人口数量和百分比。失踪女性的百分比定义为失踪女性人口与预期女性人口数量的百分比。
把二十世纪分为四个时期:晚清帝国时期(1900-1910)、中华民国时期(1911-1949)、正统共产主义时期(1950-1979)和改革开放时期(1980-2000)。
图1和表1显示,二十世纪中国的失踪女性人口数量和百分比变化很大。1949年以前,失踪女性百分比相对较高,普遍高于6%。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失踪女性比例相对稳定,直到晚清帝国灭亡和共和革命,失踪女性百分比达到11%高峰,随后的十年不断下降直到1920年。1920-1930年代,失踪女性人口比例不断上升,至1930年代末(日本侵华初期)达到二十世纪的顶点,14%,之后稳步下降。
1949年至1970年代末,尽管失踪女性百分比有所波动,总体保持较低水平,低于4%。1950-1980年期间,失踪女性百分比有两个高峰:一个出现在1950年代末的大饥荒,5%的女性失踪;另一个高峰出现在1960年代中期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大约3%的女性失踪。
自1980年代起,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和严格生育政策的执行,失踪女性比例不断上升,2000年达到高峰,高于7%,不过,这一比例远低于二十世纪上半期的顶峰。
表1 二十世纪失踪女性的规模和比例估算
纵观二十世纪,失踪女性比例达到高峰的各个时段,大致与政治和社会动荡时期相吻合:1910年共和革命,1937年日本侵华,1959年大饥荒,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及1980年实行严格生育政策,这些时期家庭资源不足,或者家庭可生育数量被限制。
因此,反映中国父权制和父系继承系统的重男轻女在这些时期进一步强化,当家庭无法满足所有孩子的需要、被迫限制孩子数量时,他们选择儿子,造成女孩数量的不足。例如二十世纪上半期的战争动乱,年轻男性被迫参军,普通人不得不离乡逃难,家庭把有限资源集中到男孩身上,女孩被视为负担,杀害女婴和抛弃女婴现象普遍,死亡率比正常时期上升。不仅中国,类似现象还出现在印度和韩国。
1980年代中期后,中国父母为达到生育男孩目的,从二十世纪上半期杀女婴和抛弃女婴方式转向新技术支持下的性别选择堕胎。失踪女性现象与计划生育政策存在因果关系,在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地区,出生性别比较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地区高(如图2)、城市地区的出生性别比高于农村地区出生性别比,且孩次越高,出生性别比越高(见图3)。
图3 2000年、2010年城乡分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女=100)
如果按照表2情景1中的人口预期寿命,二十世纪中国的失踪女性总人口估计为3559万,占预期女性人口的4.7%。但是,如果考虑到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增加(表2情景2),则失踪女性总人口估计为3178万,比例为4.2%。
表2 女性人均预期寿命估算
由于堕胎、杀婴和疏忽致死,出现失踪女性现象,中国女性从孕育一刻开始即受到歧视,导致中国人口性别比失衡,中国是世界上少数男性人口超过女性人口的国家(欧洲和北美国家女性人口多于男性人口),导致男性婚姻市场挤压(尤其贫困的农村地区)、拐卖妇女、犯罪率上升和社会动荡等后果,不利于中国人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表3 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及性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