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读│列斐伏尔怎样改变了城市研究?
40年前,列斐伏尔提出的“全面城市化”理论标志着批判城市理论的转折点,打开思考城市的新思路。列斐伏尔留给城市研究的遗产是指导实证研究的理论和分析工具。
Łukasz Stanek, Christian Schmid, and Ákos Moravánszky (eds). 2014 . Urban Revolution Now: Henri Lefebvre in Social Research and Architecture, Ashg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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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被称为“城市世纪”,世界进入了“城市时代”,因为史上第一次,世界超过一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这一论断建立在对城市化极为狭窄和有限的定义基础之上,只关注国家统计数据如何定义城市的规模。
这种实证的、城市为中心的定义无法涵盖城市化的所有维度,甚至会扭曲对城市化的认识。它忽略了所有正在改变非城市空间的城市化过程,大大低估了城市化全面程度。这种简化的定义忽视了列斐伏尔审慎分析城市化过程复杂性的呼吁,占据今天对于城市和城市化的科学研究和政治争辩的主流,导致对城市化不加区分、非历史的分析。
与此同时,“城市”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近年来,新的宏大叙述出现,声称城市是更优越的一种生活,形成城市为中心,全世界发展进入新都市主流的观念,类似于城市胜利主义,城市被视为财富和进步的地方、创新的引擎、使人们更富裕、更快乐的优越之地。更有甚者,“城市革命”被当作现代化政策和增长导向的城市发展战略的宣传口号。
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审视列斐伏尔的理论和概念。挑战在于如何把列斐伏尔的理论应用到实证研究中。
亨利·列斐伏尔,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知名代表作包括《空间的生产》(1974)、《城市革命》(1970)、《日常生活批判》(1947, 1961, 1981)。
1970年,亨利·列斐伏尔提出“全面城市化”理论,城市化的社会转型,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和农村的生活状况。列斐伏尔长期研究农村生活,他清楚认识到由于城市化,农村社会的传统形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不仅物质结构、建成环境和城市形态发生改变,日常生活也发生了改变。列斐伏尔认为,城市化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过程,横跨时空,全面改变社会,具有全球尺度。他用戏剧化的词语描述这一过程“扩张的城市攻击农村、损害农村、消融农村”。城市生活侵入农民生活,褫夺了农村的传统特征。农村被合并、被消灭,纳入工业生产和消费网络。与此同时,随着金融、商业和工业网络的扩张,城市的传统社会和形态结构也遭遇解体,出现各种城市碎片的扩散:郊区、居住区群、工业综合体、旅游度假区和遥远的城市边缘等。
列斐伏尔借用原子物理术语对城市过程做了有力的比喻:内爆和外爆(implosion/explosion)。前者描述人口、活动、财富、货物、物体、工具、手段和思想的集聚的城市现实,后者描述许多分散碎片的投射,例如边缘、郊区、度假屋和卫星镇等。
列斐伏尔提出全面城市化理论之时,表达的更多是一种趋势而非既定事实。他把现存趋势投射于未来,从而用未来解释过去,用虚拟审视现在。全面城市化理论既是现有知识的到达点,也是未来新研究的出发点。社会的全面城市化标志着决定性的转折点——社会从根本转变为城市社会。城市化为城市社会奠定了基础,但需要社会剧变或城市革命来释放和实现城市化过程产生的潜力。
列斐伏尔写作的四十年前,城市社会仍然像一个黑箱,存在于未知的时空中。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星球中,城市化几乎成为全球各个地方的主导现实,产生了多样的城市状况,需要重审列斐伏尔的理论概念和新的词汇来描述这些复杂的过程。
列斐伏尔“全面城市化”理论标志着批判城市理论的转折点,打开思考城市的新思路。
首先,全面城市化理论改变了分析的焦点,从城市形态转向城市过程,并且对城市的定义产生深刻影响。长期以来,城市的定义主要根据城市的形态或社会空间形式,采取城市人口规模或者人口密度的指标。一旦从过程来理解城市,不难发现城市形态只是一个浮动的、短暂的现象,处于不断变动中,是背后转型过程的暂时结果,受到城市化发展轨迹和节奏的影响,不断呈现出新的城市形态。
第二,列斐伏尔把城市作为全体来理解,多维角度分析城市化,批判过于简化的定义,把城市化简化为单一要素或者有限几个因素,例如城市的增长和城市网络的扩张。列斐伏尔致力于把握城市概念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城市化作为一种过程,不仅改变了物理和社会经济结构,还改变了日常生活和生活经历。
第三,列斐伏尔不仅批判分析城市化现象及其含义,还解释了城市化的潜力。他首次提出城市化过程作为资本主义关系的再生产的手段的理论,并指出城市空间作为越界和可能的社会运动的场所。他提出种种概念来描述城市化的这种投射能量,例如中心性、差异、对城市的权利和具象乌托邦(concrete utopia)等。
列斐伏尔并未提供清晰可用的研究方法,只有几十年时间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概念。他把城市问题置于贯穿一切的背景之下。
基于1940末至1980年,对战后法国城市化过程的研究,列斐伏尔提出空间生产的理论,是对马克思理论的再阐释和发展。
城市空间生产理论最早见于1940年代关于农村和城市社会学的研究,核心观点则成形于1968年至1974年期间(1968年《对城市的权利》出版,1974年《空间的生产》出版)。
空间生产的理论提供了理解列斐伏尔研究重要主题的一般框架:日常生活、国家、城市作为中间和调解层面。城市处于这一开放社会理论的核心。
长期以来,关于列斐伏尔的研究集中于理论问题,澄清了许多问题,例如理论的基本建构、辩证的问题、日常生活的概念、城市化与城市的关系、空间的角色、空间三元论(spatial triad)、国家、自然的生产等。
应用列斐伏尔的理论于实证研究则较为晚近,直到《空间的生产》1991年翻译成英语后才出现。
至21世纪第一个十年末,对列斐伏尔理论的应用研究大为扩展,跨越许多学科,包括地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城市研究、建筑和城市设计、规划、人文学科、文学研究、艺术、教育学、历史甚至立法研究。
本书目的在于运用不同观点和方法,批判理解作为过程的城市化。本书收录了应用列斐伏尔理论概念进行的不同实证研究,城市案例地包括达卡、香港、普韦布洛巴拿马、巴黎、巴塞罗那、新奥尔良、伦敦、布达佩斯、萨拉热窝、圣保罗、新胡塔、柏林、新贝尔格莱德和哥本哈根。
本书分为四个部分,每个部分试图回答列斐伏尔核心概念延伸出来的不同问题。第一部分运用“全面城市化”概念讨论不同空间和历史背景下城市化过程。
第二部分讨论当代国家主导的城市化过程如何威胁“对城市的权利”。2005年,联合国人居署首次把“对城市的权利”写进官方议程。第二部分分析城市空间功能化、同质化和商业化的不同案例,探讨围绕建设这些不同“具象乌托邦(concrete utopia)”过程中的斗争。
第三部分讨论空间生产的理论,运用空间的三个维度和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析不同类型的城市空间。列斐伏尔式的分析的起点和终点都是日常生活。城市化及伴随而来最显著的变化莫过于日常的改变。日常生活的概念是建筑史和盎格鲁-北美建筑理论引入的第一个列斐伏尔的概念。
第四部分题为“城市社会及其项目”,讨论“具象乌托邦”的可能性和城市项目和战略对城市社会发展的贡献。
综上,目前城市研究对列斐伏尔理论的应用,表现出如下特点。
首先,研究呈现跨学科的特点,横跨社会学、地理学、建筑和规划、建筑史和城市史等。研究应用了许多列斐伏尔提出的概念,作为研究视角,如日常生活、全面城市化、感知、构想和生活空间、节奏和对城市的权利等,强调空间生产的社会实践的多样性。通过应用不同的概念,体现了观点的汇聚,不仅反映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还建立起跨学科的城市研究领域。
第二,大部分的研究都试图把特殊案例分析与城市社会的理论论述联系起来,这些研究基于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城市社会正在变得“全球化”。
第三,这些研究都把空间的生产作为一个辩证的过程,不能简化为一对单一的矛盾。空间生产的三个维度并不能形成一个综合体,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冲突或者相互联合。
第四,研究者把列斐伏尔的理论作为大致方向指导,而不是一个坚实的显在知识体系。
列斐伏尔理论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他强调既把社会作为整体思考,又不能简化其作为现象和过程的异质性。
列斐伏尔的概念不是技术性的,缺乏明确的界定,不是立即可用的研究工具。应用列斐伏尔的理论做研究,不是使用概念和观点那么简单,也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或者标准化的方法。
是理论,而非方法:这是列斐伏尔留给城市研究的遗产。他的目的在于从一个共享的理论框架出发,多种方法进行交锋,提出长期研究大纲和选择历史重要节点的特定案例进行实证研究的标准。列斐伏尔研究工作的两面性——理论指导,即贯穿写作文本形成了一个一致的结构,和应对紧迫的问题而进行的操作化实践——组成了列斐伏尔写作的核心,也是今人可资学习和发展的基础。以列斐伏尔作为研究出发点,至今仍是一个探索研究之旅,通向未知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