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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法评 | 保健品市场领域近期执法动态及趋势分析

潘永建 | 邓梓珊 通力律师 2023-08-26

作者:通力律师事务所   潘永建 | 邓梓珊


自2018年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 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更为集中, 执法力量加强。2019年2月25-26日,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该会议上强调, 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的工作重点将放在(1)降低企业成本; (2)加强价格收费专项治理; (3)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 (4)加大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工作力度; 和(5)夯实价监竞争工作基础五项任务上。

而从2019年1月8日开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即在全国范围, 针对六个重点行业及领域、四类重点场所及区域和十类重点违法行为, 开展了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执法专项行动(“百日行动”)。



1.  百日行动执法概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开信息, 百日执法行动中, 全国共立案21152件、案值130.02亿元、结案9505件、罚没款6.6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46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万次,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4万次, 开展宣传活动19.1万次。开展协作执法4.2万次, 清理虚假信息9.7万条, 整改网站、App、公众号1428个, 关闭网站、APP、公众号3877个。撤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49个,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54户, 吊销营业执照90户,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65个。

2.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分批次向社会公布了100个典型案例。我们对公布的案例情形进行了统计, 具体情况请见以下图表。

“百日行动”典型案例的案件类型(部分统计)

由上表可知, 涉及违法广告宣传的典型案件数量最多, 处罚也较为严厉。广东深圳曾对福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处以200万元顶格罚款。本次百日行动中发现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以赠送礼品、免费体检、健康讲座、免费旅游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

“百日行动”典型案件的查处地域(4件以上)

除上表所列地域外, 北京、天津、重庆、河南、辽宁、新疆、山西、安徽、内蒙古、云南、江西、湖北、吉林、宁夏亦有查处的典型案例。

3.  公布的典型案件涉及的类型主要为七类: 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食品违法、传销、违法直销、非法集资、制售假药。这些典型案件类型为保健品行业重点合规领域指明了方向。

在广告合规领域, 企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使用绝对化的广告用语, 保健品广告还需注意不得未经审查发布广告、不得保证产品功效、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具体合规要点请见通力法评文章《浅析违法广告的认定》《刍议医疗类广告合规风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在传销和非法集资领域, 企业不得通过拉人头、团队计酬、要求入门费的方式发展下线, 不得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集资活动。采用直销经营模式的企业应当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招募直销员、合法进行推销活动。具体合规要点请见通力合规团队即将推出的法评文章, 敬请关注。

在食品法领域, 不得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品、不得非法添加药物,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履行保健食品的注册或备案程序。

4.  本次百日行动单个案件涉及多个违法行为、多部门联合处罚的特点较为突出, 显示了政府工商行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的加强。

例如, 在江苏省宜兴市查处广缘积德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中, 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处以80万元罚款; 宜兴市卫健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 对强某非法行医行为罚款1万元。

5.  由于保健品往往价格偏高, 具体效果及价值又无法实证, 容易被传销组织作为实施传销行为的工具。实践当中, 保健品市场也的确是传销的重灾区。百日行动结束之后, 市场监管部门的下一步行动将在整治传销方面集中开展。根据2019年5月6日最新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地区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 南京、南昌、长沙、南宁、西安、大连、秦皇岛、防城港市被列为2019年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 广东、北京、山东、江苏、浙江、上海被列为2019年整治网络传销重点地区。

未来, 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保健品行业的执法监管, 同时长效的监管机制也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 保健品企业应当密切关注执法动态, 切实做好合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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