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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福建省独生子女有这10天假期 用人单位要不给假会被罚款!

2017-02-28 点我点我☞ 福建新闻频道


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基数快速增加,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亟须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难度持续加大。为此,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共8章,72条。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养老服务、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作出了规定。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大家对这样的条例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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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共8章,72条,对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保障、家庭赡养责任、养老机构发展等养老新课题进行了制度规范。



福建省老人学会副会长甘满堂介绍,《福建省老人权益保障条例》作为老年人保障法的下位法,将很多老年人权益具体化,有很多的新意。



来看看条例里都有哪些干货!戳👇

3月1日起,福建省独生子女每年10天假,带薪护理父母!


独生子女可享十天"护理假"


《条例》中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会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这一系列的规定获得了不少点赞。




不少市民认为,新条例的出台,从制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 也给了年轻人履行义务的机会。



但要让《条例》落地生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因此,年轻人应尽最大可能"常回家看看",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而企业和单位也应当不折不扣地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的条例,为"常回家看看"提供基本保障。



有市民担心,部分私人企业可能没办法实现。


福建省老人学会副会长甘满堂表示,保障条例的制定更重要的是落地执行,需要相关部门要执行监督。只有这样才保证定的这些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让老年人能够享受的到权益的保护。



你对这样的假期怎么看?

如果你有这个假期 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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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频道记者:王建辉 林西留







|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播出时间:每日18:0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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